上海居转户补税个税该如何去补缴,补缴基数是怎么确定的?补税居转户可以通过居转户社保基数不够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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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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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以中级工程师申请居转户,单位社保缴费基数低于上海市平均工资、缴纳的是零税,能否申请居转户?
答:根据办法申报条件规定: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申报人持证期间在本市的历年社保缴费基数及税额应依法缴纳。
问:申请人之前曾有几个月没有缴纳个人收入所得税,当时的单位已经注销,这种情况能否申请办理居住证转常住户口?答:根据办法申报条件规定: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税额应为申报人持证期间在本市的全部个人所得税税额。未依法纳税的持证时间不能计入累计
问:您好,我想咨询居转户问题。我由于居住证续办问题,中间社保停缴了两年,但是到今年3月我累计已经完成了84个月的累计,请问社保的停缴对申请居转户是否有影响?答:实施细则关于申报条件明确规定:办法第五条第(二)项所称“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是指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正常缴费累计满7年。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不作为本项计算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的依据。
问:想咨询下,我是中级工程师,公司给我缴纳的是0税。后来换工作有月份没有缴税,请问这影响我申请户口吗?答:根据办法申报条件规定: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所以税额应为申报人持证期间在本市的全部个人所得税税额。持证人员和用人单位应当书面承诺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或者伪造。一旦发现弄虚作假或者伪造,取消其再申请的资格,并将相关信息纳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对骗取本市常住户口的,及时注销其本市常住户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因为调换工作,期间因没有收入没有缴税的,相应持证月份不计入累计。
问:在上海办理了居住证,目前也持证7年了,社保一直在上海缴纳,但是其中有两年单位由于业务发展需要,外派我出去在外地工作,个税是在外地缴纳的,请问我可以办理居转户吗?答:根据办法有关适用对象的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用人单位工作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境内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有关申报条件的规定: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您的情况,2年未在上海实际工作的持证时间和社保缴纳时间不计入累计。
问:居转户缴税和缴纳社保的单位与实际用工单位不一致如何办理?答:个人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用工、缴纳社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以及办理居住证积分事宜等,故用工、参保、纳税等均应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