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困扰的网络平台使用者发来咨询,说是自己七年的居转户时间渐渐满足,但是这时候又要面对一个非常好的工作机会,要是先将落户问题处理好,再继续去那个公司上班,可是好的工作机会是不会等着自己的。可回头想想要是先将工作机会安排好,会不会影响到居转户的审核结果?
这的确是一个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问题,恰好老师们其实也经历过类似问题,现在就给大家分享做参考。
案例详情:
吴先生的居住证是2014年一月开始算起的,拥有中级职称,基本条件符合居转户的要求。
吴先生的想法是走七年的居住证加上中级职称的落户方式,前面的五年没有其他问题出现,可是却因为工资的涨幅问题停滞了,导致后面的两年社保基数开始不符合1.3倍要求。
虽然后面两年的社保基数不符合1.3倍要求,但是吴先生还是怀着希望想要提交落户的申请登记,就在这时收到了心动的工作机会邀请,同时还说明希望吴先生于一个月后入职去单位上班。
吴先生开始陷入了两难境地,落户事宜和工作事宜他到底该如何选择。应该先做哪个,会失去哪次机会呢。要是现在进行申请,这份工作该如何。要是直接去处理工作的事,落户审核该怎么办。毕竟已经熬时间熬了七年,并不想在最后关头放弃掉。
遇到吴先生这样的问题,大部分都会开始纠结,并且两者都是自己想要的。那么现在就来分析一下,目前的两种情况:
留在企业,继续开始尝试申请落户步骤
目前我们要知道吴先生最近3年的社保基数是不符合1.3倍数的,这点来看他的落户审核通过率就已经开始很低了。
人才部门是很在意申办人最近三年以内社保的缴纳情况的,前面三年有很少时间内社保基数较低是可以进行继续提交。但是对于最近四年累计到36个月的社保基数,特别是最近不符合1.3倍数的,落户成功的可能性会非常低。
解决办法:要是选择留在原来公司,吴先生就要和用人单位进行商议,提高社保基数到1.3倍数,表明自己可以承担用人单位的多需要缴纳的一些社保费,等到一定时间满足后再来进行提交申办落户就可以了。
要是用人公司拒绝不能配合,就只有离职了。
接受新公司发来的邀请
因为吴先生没有开始提交申请落户行为,这个时候更换公司去上班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只不过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留心和新的公司进行有关落户事情的沟通:
新的公司是否具备落户的资质
企业注册地是不是在上海,是不是按照规定在上海缴纳营业税务,是不是由人事代为办理的这些都是需要注意的。
新的公司是否愿意为职工提交落户的办理申请,又或者是否会要求其在公司工作到一定年限才可以帮助提交落户申请。
其实有不少企业都存在这样的现象,比如工作满个半年一年这些才可以提交落户申请,时间方面就是由公司决定的,自己也要考虑是否可以接受。
使用七年的持证和中级职称落户,看职称和新岗位是否符合,新的干事是否可以配合出具聘请书资料。
因为吴先生的近两年社保基数不满足1.3倍数,尤其要注意一定要和新的公司商量好工资与社保基数问题,一定要满足居转户的条件,不然还是无法落户的。
留意从离职到入职的过程中,这个期间不要出现报税重复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