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落户居转户政策内容问与答!
上海落户居转户政策内容问与答
1、临港新片区居转户政策有何变化?
答:此次政策优化,针对临港新片区用人单位引进的各类人才,在现行的居转户缩短年限政策的基础上,试行了更为宽松的评价标准,即: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及申报当月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倍的,在申办居转户时可不受职称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2、张江科学城居转户政策有何变化?
答:对张江科学城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5年(其中在张江科学城工作时间不低于3年);张江科学城重点产业的骨干人才,居转户年限由7年缩短为3年(其中在张江科学城工作时间不低于2年)。
3、张江科学城用人单位引进人才如何申办居转户?
答:张江科学城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符合缩短居转户年限要求的,应书面承诺落户后继续在张江科学城工作2年以上,并由用人单位向张江科学城指定的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开具推荐函后,按本市居转户规定进行申报。
4、此次政策优化还有哪些具体内容?
答:一是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用人单位工作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境内人员,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及申报当月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达到上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倍的,在申办居转户时可不受职称或者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二是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职称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职业资格的人员申办居转户的,应达到一定的市场化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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