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居转户申请中,有些材料没有完全写出来,所以很多家长就不知道需要提供什么材料?今天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在上海居转户中需要哪些材料?
答:是指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如果是结婚的,提供结婚证,如果是未婚的,需要提供未婚证明。
答:是指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的持证人员在2006年及以后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答:如果是在本市获得的,是需要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以及单位的聘书。如果是在外省市考取的证书,需要经过上海市考核复评,经认可由相关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
答:是指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户籍地乡镇以上人口计生部门有关证明出具的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现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治安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以及其他需要的相关证明。
答:1、提供本人(或配偶)在沪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配偶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2、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包括人才公寓或者职工宿舍等的有效居住证明)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及同意落户证明。3、落户在本市直系亲属家中的,提供本人与直系亲属的身份关系证明、直系亲属在沪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和同意落户的书面证明。
以上就是在居转户过程中家长问的比较多的关于材料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