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很多家长来说,违反计划生育已经成为了很多人落户上海的绊脚石,现在手续简化了,是否意味着以前有超生情况的,可以申请上海居转户了?
经上海市人保部门审核同意的落户人员,在办理落户本市家庭户、单位集体户或社区公共户时,手续进行了简化。
在原告知单中,申请人如婚生两名子女,且第二胎子女系2016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申请人提供县级以上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现经更改后,只需提供《生育状况承诺书》即可。
简而言之,现申请人婚生二胎子女,不再因第二胎生育时间不同而划分材料,只需统一填写《生育状况承诺书》即可。
针对申请人生育子女的不同情况所对应提供的计划生育材料做了一下整理:
未婚未育或者是已婚已育
填写《生育状况承诺书》
仅婚生一名子女的
填写《生育状况承诺书》
2016年以后婚生两名子女,且第一胎为一名子女的
只需填写《生育状况承诺书》
除以上人员之外的其他人员
提供户籍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如果是未婚生育,未到法定年龄,或超过3个孩子的,仍是一票否决
特别注意:虽然居转户时对计划生育手续简化了,但是在实际落户过程中,派出所仍要出具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材料,否则户口无法迁入。
因此简化手续并不代表违反计划生育一票否决政策取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