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放宽户籍门槛 "居转户"配偶可有条件随迁

放宽限制二:配偶随迁高级职称人员配偶有稳定工作可同时申办落户根据2009年出台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的规定,持证人员的配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不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现有投靠落户政策办理。事实上,由于规定的条件并不

上海放宽户籍门槛 "居转户"配偶可有条件随迁

  

放宽限制二:配偶随迁

  

高级职称人员配偶有稳定工作可同时申办落户

  

根据2009年出台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的规定,持证人员的配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申请办理本市常住户口,不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现有投靠落户政策办理。事实上,由于规定的条件并不明确,“居转户”人员一般只能凭现有引进人才眷属两地分居政策落实户口,即按先来后到的“排队”办法解决配偶户口问题。

  

《处理意见》进一步完善了居转户的配偶落户政策,提出: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取得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居转户人员,其配偶在本市有稳定工作、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已办理《上海市居住证》(含随员证)的,可以同时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申请居转户的配偶,按照居转户人员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放宽限制三:职业资格

  

持证会计师、律师,钳工、电焊工都可申请“居转户”

  

《处理意见》对《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进行了不少补充性明确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居转户政策中涉及的职业资格证书的范围,公布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目录》、《技师、高级技师工种目录》,早报记者看到,目录共包括48个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42个专业技师职业工种,铁路信号工、钳工,电焊工等都在目录上。

  

同时,《处理意见》还对一些专业人士也作出了规定,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律师执业证,且从事专业工作的,也可以作为申请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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