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吧友,有没有因为拿税后的原因发生0税的情况。我的情况是这样的,2012年6月中旬从A公司跳槽到B公司,但是A公司在结算第13薪的时候员工都是拿税后的,我在7月份拿到了A公司发给我的税后13薪(按照时间结算的),因此出现了一次0税记录。另外,2017年,我从B公司离开时,在合同期内协商解除合同的,B公司赔偿了一些劳动补偿金(但是没有达到12万的征税标准),因此又出现了一次0税记录。想问一下,这两种和两条的0税记录需要做情况说明吗?
居转户的0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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