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的通知,对于居转户实行新的政策标准。那么上海2020年居转户*政策有哪些呢?
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是指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累计满7年。
2、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是指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正常缴费累计满7年。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不作为本项计算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的依据。
3、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4、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是指取得本市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或技师(二级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且被聘任在相应岗位工作的。持证前取得的外省市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视同本市的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此外,持有注册会计师证书、律师执业证,且从事专业工作的,也可申请居转户。
5、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无刑事犯罪记录等其他不宜转办常住户口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