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家长想通过企业科技人才来减少居转户的时间,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自己的岗位是否相匹配。
企业科技人才居转户案例分析:
2019年6月中旬,某银行人事来为员工张某办理居转户落户事宜,人事询问张某是否可以作为企业科技人才进行申请居转户。工作人员在受理过程中,核查张某持有居住证时间为80个月,持证期间按规定缴纳社保和税,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对应,但是张某的岗位为理财产品销售。工作人员告知人事,张某不能作为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申报,建议满84个月后按激励条件三进行申报。
政策原文:
沪人社力发〔2015〕41号关于印发《关于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实施更加开放的国内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七、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对应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解析:
张某的岗位是理财产品销售,和企业科技人才岗位不符,所以不能作为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