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您好!个人不能申报上海居转户,只能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核实后,备齐材料向注册地人才服务中心申报上海居转户。
申请人办理迁入户口,手续如下所示:
1、申请人在取得《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三个工作日后,拿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和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到落户地区(县)公安局的户政部门办理《准予迁入证明》;
2、持《准予迁入证明》到外省市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3、持《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及其他相关证明到落户地的派出所办理上海落户手续。迁沪人员及其随迁家属为农业户口的,按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政策办理户口迁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