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老师居转户上海和外地的个税并税问题

2013年10月办理居住证,到明年10月满7年,准备先做功课。1·、10年起在上海交社保和个税,其中有一个月因工作更换出现社保未缴,后一个月是补缴,上海有产权房。2、办居住证(13年10月)起连续社保,到16年9月社保基数超过一倍(具体多少不记得了

请教老师居转户上海和外地的个税并税问题

  

2013年10月办理居住证,到明年10月满7年,准备先做功课。

  

1·、10年起在上海交社保和个税,其中有一个月因工作更换出现社保未缴,后一个月是补缴,上海有产权房。

  

2、办居住证(13年10月)起连续社保,到16年9月社保基数超过一倍(具体多少不记得了),16年10月至17年8月社保基数不到1倍(缴纳基数5500),同时有外地的工资性收入(有外地的个税缴纳记录),17年9月到现在在2倍以上的社保缴纳记录,都是连续。

  

请问老师,个税合并可以去别的区的税务局吗?还是一定要在所交税的税务局去办理?

  

3、档案已于15年调至浦东人才中心,之后换过几家公司,离职证明办积分时交给静安区人才老师。

  

请问老师,离职证明以后还会要吗?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转载自互联网,该文观点仅代表原作者本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建议,也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请读者仅作参考。

相关推荐

推荐内容

版权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源于互联网,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转载文章版权属于原作者所有,若有权属异议及违法违规内容请联系我们删稿,站务联系QQ:29380611。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