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居转户不同的要求,所以要准备的材料也是不一样的,今天就将居转户中所有可能要用到的材料统统列出来,各位家长在准备的时候可以参考一下。
1、《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原件。
首先是要网上申报后在线打印,需要个人签字和单位盖章。
2、单位介绍信、人事专员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3、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特定行业的许可证复印件。
注意:复印件上都是需要加盖公司公章的,如果单位为分公司的,需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书。
4、申请人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5、申请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验原件,留复印件)。
集体户口需要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原件;
为保证正确性,最好是两年内新签发的或申请人提供无户籍地址变更的承诺书。
如是家庭户,需要有明确是农村户口还是非农户口的个人承诺书;
6、持证期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累计满7年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应缴未缴的补缴不计入累计)
注意:如果应缴未缴进行补缴的,是不计入累计的;社保单是在上海社会保险网注册开通之后再打印,加盖单位公章。
7、税单原件,包括需要说明的材料。
8、职称、职业资格材料。(按职称申报所需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9、劳动合同。(验原件,留复印件)
申请居转户的时候,一定要保证劳动合同还有6个月以上的有效期。
10、现居住地和户籍地街道(镇)以上政府计生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证明原件。
有效期证明为3个月,等其他材料,没有问题去开具。
11、无治安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不再需要派出所出具,改由个人承诺、单位盖章。
12、婚育证明材料。
未婚者:无需提供未婚证明;
已婚者:结婚证书。
离异者: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丧偶者:补充提供死亡证明原件。
13、本市落户地证明。(除说明外,均验原件,留复印件)
本人(或配偶)在沪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或者配偶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核对原件、留复印件);
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的居住房屋房地产权证(包括人才公寓或者职工宿舍等的有效居住证明)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核对原件、留复印件)、同意落户证明;
落户在本市直系亲属家中的,提供本人与直系亲属的身份关系证明,直系亲属在沪的居住房屋产权证或租用居住公房凭证、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本(核对原件、留复印件)、同意落户证明;
落社区公共户必须“四个没有”:
申请单位没有集体户口;
本人与配偶在沪没有房产;
本人与配偶直系亲属在沪没有房产;
本人与配偶在沪没有签订过购房协议、且在居转户审批过程中也不会签订购房协议。
15、子女及配偶材料(子女、配偶不随迁也需提供):(除说明外,均验原件,留复印件)
独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者独生子女证明、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
非独生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另需提供符合计生的相关材料:如第二胎在2016年1月1日前出生的需要提供二胎准生证、二胎审批表及二胎申请理由材料等;
如子女随迁并大于16周岁,则另需提供普通高中在读证明和学籍证明原件;
配偶材料:配偶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或户籍证明原件
16、申请人户籍地人事档案保管地址。
一般要求存放在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区县人才中心或就业促进中心。如因办理居住证积分档案已调至本市相关区人才中心的,则提供该中心的名称与地址即可。
17、所有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
如退工单、离职证明(必须写清楚何时进单位、何时离开单位)等。原件需存入本人人事档案中。
如原单位已注销,则需提供当地工商部门出具的注销证明原件。
(1)不受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
需要有相关证书以及复印件
(2)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连续3年平均每年聘用本市员工100人及以上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投资人的完税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创业人才
申报单位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的投资协议;
提供企业验资报告和工商机读证明;
资金到位且持续投资满1年的证明(以企业验资报告和工商机读证明为准);
覆盖创业投资资金投资期的劳动合同。
(4)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申报单位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备案证明;
最近3年的技术合同(须经上海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认定登记);
技术合同完成70%及以上的证明:合同交易往来发票和第三方佣金服务发票(需加盖发票付款方公章);
覆盖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业绩期的劳动合同;
《上海市技术转移服务(居转户)技术合同统计表》(系统下载填写,法定代表人签名及加盖单位公章)。
(5)风险投资管理运营人才
申请人为合伙人的,应提供股东证明。申请人担任高管的,应提供相关职务任职证明。
申请人在创业投资领域从业经历及时间的证明。
(6)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
不需另外提供材料。人才依据公司营业范围、劳动合同、专业、岗位说明等综合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