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政策问答
(2021年12月19日)
近日,台州湾新区管委会出台了《台州湾新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为更好地让大家了解新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有关政策情况,现就学校、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比较关心的问题作以下解答:
Q1:所有随迁子女是否都适用积分入学政策?
答:不是。《实施办法》明确: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才可以申请适用其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的积分排序入学。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年满6周岁适龄儿童或小学毕业生。
2.当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开始前(具体时间以当年度台州市教育局公告为准,下同),其父或母已在台州湾新区(以下简称“新区”)持有有效的《浙江省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
3.适龄儿童少年父或母在新区持居住证一方在市本级缴纳社保,且在市本级连续缴纳时间满6个月(截至当年8月31日)。或原椒江、路桥社保连续缴纳时间满1年,且于2022年5月1日(含)前社保已转入市本级。
注意:义务教育报名开始前,没有房产证只能提供购房合同的随迁子女入学,需按《实施办法》申请积分。
Q2:入学积分如何申请?
答:1.申请地点:适用积分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父母应提前向办理居住证所属的街道流动人口积分受理窗口(三甲派出所、区东派出所、月湖派出所)提出积分制管理申请。
2.申请时间:应在当年5月1日(含)前。此前因其他用途已取得居住证积分且仍有效的,无需重复申请积分,但应在5月1日(含)前向积分受理窗口补充说明积分用于子女入学排序。
Q3:居住证积分如何计算?
答:1.具体计分方法详见《台州湾新区流动人口积分制实施办法》(台新办发〔2021〕5号)(
2.随迁子女父或母的社保需缴纳在市本级。2022年5月1日(含)前已将社保转入市本级的,原椒江和路桥社保时间计入社保总时长。2022年5月2日之后转入市本级的,原椒江和路桥社保时间将不再计入社保总时长。
Q4:有了积分是否就可以就读新区公办学校?
答:不是。1.《实施办法》明确,申请人在其他县(市、区)申请取得的居住证积分不适用在新区入学排序;在新区内申请的居住证积分仅适用于居住地所在学区的新区公办学校入学申请。
2.父母双方均有积分的,只能按其中一方积分选择一所公办学校申请入学;同时向两所以上公办学校申请入学,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3.适用新区积分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以居住地所在学区就近入学,学校依据申请人的积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序录取。因各公办学校空余学位和申请人数不同,最低录取积分也会有所不同。
4.不接受新区积分入学安排的,视作放弃入学申请,应及时回到户籍所在地入学。
Q5:积分入学是要直接到学校报名还是统一网上报名?
答:统一网上报名。具体详见《实施办法》中“积分入学的报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