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身体健康;
2.已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符合下款申办条件第1项条件的除外);
3.符合本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4.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5.按照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测评达到100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入户准备材料
1、全家户口本
2、夫妻双方身份证
3、入户人社保卡
4、居住证
5、最高学历毕业证
6、学历验证报告
7、最高学历档案
8、入户人结婚证
9、房产证或者无房产证明
10、计划生育证明
11、子女出生证明
12、献血证
以上基本材料因人而异,比如你有房产证,那就不需要居住证,如果你还未结婚,那就不需要结婚证和计划生育证明,如果没有献血自然也就不需要献血证
第一步网上申报
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入“深圳市人才引进(毕业生、调干、积分入户)测评与申报系统”。进入申报界面点击“业务申报”——“积分入户申报”,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填报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按当前填报信息测评”。系统依据所填信息测评打分,如积分分值达到100分,选择“测评并提交”。需委托代理机构申报的业务可选择委托的代理机构,由代理机构在系统提交。
信息填报注意事项:
1、如本人身份证号已正常升位为18位号码,系统申报时必须填写18位的身份证号码。其它非正常升位的身份证号码变更,须先到市社保部门变更参保身份证号后,再进行系统申报。
2、如果当前婚姻状况是离异或夫妻双方曾经有过婚史的,必须填写完整婚姻历史信息和各个婚姻阶段的子女信息(含夫妻双方)。
3、如“毕业院校”、“专业”、“专业技术资格”及“职业(执业)资格”名称未在系统已列出范围之内,可自行进行录入。
4、申报信息须由呈报单位成功提交后方为有效信息。
5、呈报单位及拟积分入户本人须认真校核已申报信息,如因信息填报错误导致无法正常办理积分入户的,责任由本人或呈报单位承担。
第二步等待公示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申报情况每月分两批对系统申报积分分值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网址:)。呈报单位可登录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进入“进度反馈”栏目,通过该申报人员条目的“办理状态”查看公示结果。如通过可根据系统提示打印材料清单和相关表格,并按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公示不通过的,“办理状态”将显示为“公示不通过”,点击后可查看原因。
根据入户批次不同,公示发布时间会有所不同,一般每个月会公示两次,也就是两周一次。
第三步提交资料
呈报单位须按照人才引进业务系统生成的材料清单,按本指南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所有材料须用A4纸整理清晰,须按材料清单所列顺序装订。呈报单位人事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委托代理机构申报的业务,所有申报材料统一由代理机构经办人凭本人社保卡到市、区人力资源部门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材料。所有须提供的书面申报材料(含在受理、审批过程中须补正的材料)应在公示通过后60日内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如公示通过后至业务受理截止时间不足60日的,须于业务受理截止时间之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这里提交的资料就是上面所提到的基本材料,一定一定一定要准备好相关的基本材料才进行提交,退回重新提交资料会很辛苦的,因为提交资料的窗口每天都是排队排到电梯口….口.
第四步现场受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对书面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于材料真实、准确、齐全、形式符合规定、积分分值核算达到100分以上(含100分)的,受理书面申报材料,受理当日为受理申请之日。对于积分分值核算后未达到100分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对于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当场告知需要补正的内容并退回申报材料,呈报单位按照要求补正相关材料后可再次报送,业务受理窗口工作人员经审核给予受理的,则受理当日为受理申请之日。对于提供虚假或伪造申报材料,扣留相关材料,并根据《深圳市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步等待审批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书面申报材料进行审批,并作出是否同意积分入户的决定。如在审批过程中存在需要进一步核查的事项,审批时限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这里的等待审批是指人社局对提交资料进行再审核,如果没有问题就跳过下一步直达第七步。
第六步信息修改
1、已在系统提交信息但尚未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如需修改信息,呈报单位需登录系统,点击“进度反馈”——“积分入户业务”,选择需作信息修改的人员,点击“撤回信息”撤回申报信息,经修改后,可重新经系统填报并提交。对于在公示期的人员信息,须待公示结束后再点击“撤回信息”,经修改后,可重新经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
2、书面申报材料已受理尚未获审批的,呈报单位需登录系统,打印《撤消申请表》按要求签字盖章,报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审批通过后,该申报业务作废。经修改后,可重新经系统填报信息并提交。
3、已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的,可修改或(终止)撤消积分入户申报信息。信息修改范围仅限积分入户通知及入户指标卡上的信息,且身份证号与姓名不能同时更改。
第七步进度查询
单位查询:信息提交后,呈报单位登录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在“综合管理“栏目内点击“进度反馈”——选择“积分入户业务”——选择人员,查询已经提交的业务办理进度。申请信息修改的可点击“信息变更进度”查询办理进度。本人查询: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左边()右边——“办事大厅”——“人才引进业务进度查询”,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
第八步办理结果
对于已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通过的人员(农业户籍人员待市发改部门批准“农转非”后),系统显示状态为“待打印积分入户通知”,呈报单位人事经办人持本人社保卡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领取《积分入户通知》、《深圳市入户指标卡》、《“农转非”入户指标卡》(农业户籍人员)。到这一步基本就已经完成入户的90%了!就差一点点了。
第九步后续事项
1、凭《积分入户通知》、《深圳市入户指标卡》(《深圳市“农转非”人口入户指标卡》)到我市入户地区公安分局领取《户籍准予迁入证明》。
2、凭《积分入户通知》、《深圳市入户指标卡》和《户籍准予迁入证明》到户籍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
3、持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及《深圳市入户指标卡》(《深圳市“农转非”人口入户指标卡》)等材料到我市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进入申报界面点击“业务申报”——“积分入户申报”,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