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14日从大连市获悉,根据国家、省、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大连市对户籍政策进行了全面调整和完善,近日出台《大连市户籍迁入管理若干规定》,自5月1日起施行。
依据新规定,大连市以引进人才落户、政策性审批落户和综合积分落户为主要管理模式,以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为基本落户条件,实行阶梯式、差别化、精准化的户口迁移政策。合理放开主城区,加快放开新市区,全面放开除主城区、新市区以外的本市其他区域。其中“六个放开”以学历和年龄梯度为基本条件,全面放开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普通高校(含高职院校)毕业生实行先落户后就业政策;以职称评定等级和年龄梯度为基本条件,全面放开职称专业技术人才落户限制,对高级、中级、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实行先落户后就业政策;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级和年龄梯度为基本条件,全面放开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级人才落户限制,对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实行先落户后就业政策;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全面放开金普新区和北部地区落户限制;以在大连市有合法稳定住所为基本条件,放开年轻子女投靠本市户籍父母落户限制;放开“已婚人员随迁的配偶、未成年人子女应当同时办理,随迁人员有工作的应当先办理工作调动”落户限制。
新规同时取消了新市区综合积分落户政策、主城区综合积分落户政策中“就业社保缴费基数”积分指标项及投靠落户政策中“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条款。对主城区综合积分落户政策的分值进行调整,吸引年轻劳动力落户,进一步改善城市人口年龄结构。调整“失信人员”扣分分值,引导公民守法诚信。在人才落户政策中,新增“35周岁以下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毕业生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级中级工落户条款”。主城区综合积分落户政策中新增“新生代农民工”“兵役情况”,以及护理、公交驾驶、消防、殡葬服务、民办教育、保安等特定公共服务领域积分指标项,同时放宽税收贡献者落户条件,鼓励企业、个人、个体工商户积极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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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