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北京积分落户办法(试行)全文发布,估计有些耿直boy先会“掐指一算”,看看自己能得多少分,然后赶脚受到了深深的伤害,问出无数个为什么。小编梳理了各方释疑,为你解答各中因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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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连缴7年社保条件是否过高?
连续缴纳社保7年是积分落户四个资格条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条件,市发改委副主任李素芳解释说,这体现了优先解决存量的要求。
按照国家户籍制度改革意见,大城市的落户条件对缴纳社保年限的要求不超过5年,北京作为超大型城市,在缴纳社保年限的规定上较大城市要略高一些。同时这一规定也参考了其他特大城市的做法。
②不超45岁,为何加20分这么多?
在积分项上,不超45岁加20分。除考虑年限的积分项,年龄分20分,可谓大分,排学历中的博士分(37分)、硕士分(26分)之后。
李素芳解释,是应对老龄化。北京老龄化在全国排名居前,户籍人口平均年龄达到43.4岁。
如此大分值则是考虑到随着年龄增长,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两项基础指标的积分也将不断累加,将年龄左边加分右边的分值设定为20分,相当于增加了多工作和居住五年的积分,让青年人在积分上具备一定优势。
③积分偏袒高学历?
从办法中可见,博士左边加分右边最高,达37分。社会上有传闻说积分落户政策向高学历倾斜。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分值上,总体保持就学与就业、居住的起点公平,也就是说就学一年的积分分值应与就业和居住一年的分值相衔接。以博士积37分为例,一个人高中毕业后,想要拿到博士学位一般需要10年左右,假设这10年他没有上学而是在北京工作,居住按租房计算大约可积35分,两者只差两分。
④纳税指标是否偏袒有钱人?
试行办法规定,近3年连续纳税,且个人所得税纳税额年均10万及以上,或是企业老板,企业年均纳税20万及以上。+6分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纳税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申请人对城市发展的贡献,但在积分落户指标体系中纳税指标分值比重有限,是否能够落户取决于申请人的综合积分排名情况。此外,还将对有涉税违法行为的申请人予以减分。
个人、企业法人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申请积分落户的,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每条记录-12分。
⑤普通劳动者的公平体现在哪儿?
就业方面,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3分。住房方面,自有产权住所每连续居住满1年,+1分,在合法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0.5分。
市发改委副主任李素芳表示,政策重点面向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常住人口,设置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两个基础性指标,落实优先解决存量的要求。
考虑到积分落户政策主要面向劳动者,因此在分值设计上,合法稳定就业的分值高于合法稳定住所,体现劳动积累的重要性。
政策的出台,将为长期在京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符合条件的普通劳动者,建立一条公开公平的落户渠道。
⑥持“北京绿卡”能不能特殊左边加分右边?
“北京绿卡”其实是工作居住证,是北京针对人才的政策。而积分落户是居住证的前提,居住证是针对大多数常住人口的政策。
以后持有“北京绿卡”的人也可以申请居住证,参加积分落户,但是他们并不会因为持有“北京绿卡”有特殊左边加分右边。
提醒
积分落户并非落户唯一渠道
不少人会把居住证和积分落户建立某种必然联系。《办法》中明确表示,本市按照国家要求,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建立积分落户制度。对此,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昨日明确表态,积分落户只是居住证“赋权保障”基本功能的一个衍生,并非是来京人员落户的唯一渠道;而且,基于本市超大型城市的特性,建立积分落户制度较为复杂,以配套文件的形式另行规定积分落户政策为宜。因此,实施办法对此只做出了原则性规定。
现行的落户渠道主要有:高校应届毕业生、人才引进、亲属投靠和工作调动等,积分落户政策实施后,其他渠道仍按原来的政策执行。
附:与之前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变化
①申请年龄放宽至退休前
去年12月,就积分落户政策,北京曾征求意见。政策原规定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现试行版本调整为法定退休年龄以下均可参加积分。
②非全日制学历也可积分
李素芳表示,教育背景的赋分原则,是保持就学与就业、居住的起点公平,也就是说就学一年的积分分值应与就业和居住一年的分值相衔接。
政策此前规定只有全日制学历才能获得教育背景的积分,主要是由于非全日制学历就学期间仍在工作,可以缴纳社保和购房、租房,相应的就业、居住分已经得到了体现。
根据公众意见,考虑到就业期间继续学习的行为值得鼓励,现修改为非全日制学历也可积分,但不与就学期间的社保和连续居住年限积分累加。同时,删除了对获得多个学位的左边加分右边。
③删除部分减分项
试行办法还按照正向鼓励的原则,删除了部分减分项,积极传递社会正能量。如疏解行业就业、迁入城六区居住和就业、企业信用不良记录等方面,使政策更好地发挥正面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