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只需要一次就可以了。以下为《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
1、审核持证人工作经历、学习经历及相关情况。
分析:工作经历中,比较让人头疼的是离职证明,目前办理上海居住证积分,要求申请者提供来沪前最后一家单位的离职证明。由于时间久远,很多人的离职证明已经丢失,这种情况可回原公司重开离职证明。若公司已倒闭,可去人社局开退工单。
学习经历就涉及到每个阶段的学习档案,目前教育审核时,继续教育的需审核至申请者的高中。所以没有前置高中或中专的申请者,一定要注意:若没有前置高中或中专,直接报考大专或本科,后面读取的学历将不可申请积分。
2、查验持证人学历学位证书。
分析:在审核期间,比较忌讳的是提供虚假学历,一旦发现此类情况,每条扣减150分。
有家长表明:我有大专学历,但我学历证书丢了,所以就找人做了个假学历;或有的家长自己并不知道自己拿的是假学历,只是被教育机构骗了;这些情况将视为提供虚假材料,所以各位家长一定要谨慎。
若正规的学历证书丢失,可以回原学校补开证明;若不清楚教育机构给自己的是否是真学历,可以去学信网上进行查询。
3、核实持证人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含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或聘用证明)或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分析:若利用职称或技能证书申请积分,一定要注意政策中的原话“含对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书或聘用证明”,就是我们常说的,需要与自己的工作岗位相匹配。并不是考取了职称,就可以拿来申请积分。
4、核实持证人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以及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的一致性。
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费基数不能合理对应的,不作为“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的积分依据。
分析:这个就不需要解释了,简单的说就是个税基数与社保缴纳基数要匹配,同时两者的缴纳单位需与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一致。
不能出现个税在A公司,社保基数在B公司,实际劳动合同签在C公司的情况,三者须统一。
5、核实持证人投资企业的验资报告、工商档案机读材料、企业纳税情况或聘用本市户籍人员情况。
分析:这个属于投资纳税或带动上海市就业的人才,这里不作详细阐述。
6、核实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证书。
分析:不同的表彰奖励对应不同的分数,具体分数参考《上海市居住证》可积分表彰奖励目录。
7、核实持证人的户籍、婚姻、子女等信息。
分析:户籍、婚姻基本问题不大,但子女这块会涉及到超生、未婚先育等问题,此类问题对于办理上海居住证积分,属于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