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类型:七年社保+中级职称
1、社保连续缴纳七年,且个税符合标准
2、上海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具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3、七年社保缴纳按照要求:前四年社保按照最低1倍基数缴纳,后三年社保按照1.5倍左右缴纳
4、岗位与职称必须保持一致,如职称在外省获得,则需要复评,才可用于居转户。
注意:中级职称落户的申请人尽量社保基数缴纳保持在1.3倍以上
第二种类型:4年一倍社保+近3年两倍社保
1、后三年2倍社保基数缴纳,可以代替中级职称申请积分
2、前四年社保最低按照1倍基数缴纳,后三年社保按照2倍基数缴纳
要求:必须后三年满足上述社保连续缴纳,可以不受职称条件约束
第三种类型:5年社保落户
要求:上海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即可缩短至五年落户
上海公司申报个税公司和社保缴纳公司必须一致,否则直接导致上海社保缴纳不符合标准
上海居转户申请条件
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2、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3、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4、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5、符合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无刑事犯罪记录等其他不宜转办常住户口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