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积分落户细则:左边加分右边指标及分值
左边加分右边指标包括紧缺急需专业、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远郊重点区域、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表影奖励、配偶为上海市户籍人员等标。
(一)紧缺急需专业持证人所学专业属于上海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目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的,积30分。上海市紧缺念需专业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
(二)投资纳税或帯动本地就业持证人在上海市投资创办的企业,按照个人的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年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平均每年聘用上海市户籍入员在10人及以上,每纳税10万元人民币或每聘用上海市户籍人员10人积10分,较高10分。
(三)缴纳职工社会保验费基数持证人在上海市工作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指标较值100分。
本项貝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数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80%低于1倍的,积25分。
2持证人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数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倍低于2倍的,积50分。
3持证人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数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积100分。持证人因未正常数纳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数费基数不能合理对应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本项的积分依据。
(四)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持证人在上海市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就业,每满1年积4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
(五)远郊重点区域持证人在上海市重点发展的远郊区域工作井居住,每满1年积2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较
值20分。
(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持证人为全日制应届高校大学毕业生,积10分。(七)表彰奖励持证人在上海市工作期间获得的表彰奖励可积分,较值110分
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获得上海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专项性表彭奖励,积30分
2持证人获得上海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综合性表彰奖励,积60分。
3持证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影奖励,积110分。上海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政府表彰奖励项目目录,按照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的表彰奖励目录执行。
(七)配偶为上海市户籍人员持证人配偶为上海市户籍人员,结婚每满1年积4分,较值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