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教育引导全体党员践行党的宗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章要求为遵循,以左边习近平右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党员遵守党纪法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参加学习教育、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量化标准、设定分值,对党员履职尽责和日常表现采取左边加分右边、减分的方式进行动态管理。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分类积分、量化考核,示范引导、激励奉献,突出业绩、重在平常的原则,以党支部为单位,以岗位职能为依托、以支部党员为主体、以结果运用为关键、以督促指导为保障、以发挥作用为目的,按照“每月一积分、每季一公示、每年一考评”的方式,进行动态积分,综合评价考核,一年为周期,次年重新计算。
三、目标要求
党员量化积分管理重在过程、重在教育、重在激励。要把党内活动作为重要载体平台,突出党员工作业绩和示范作用发挥。
(一)科学设置积分内涵。各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聚焦绩效考核目标责任制,参考《党员量化积分管理考核内容》,进一步明确教工党员、学生党员积分考核内容。在职教工党员积分考核重点围绕党内活动、工作业绩、负面清单等内容评价;学生党员积分考核重点围绕党内活动、学业表现、负面清单等内容评价。
党内活动积分:围绕党员参加政治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教育、研讨交流、“灯塔—党建在线”学习以及参加党性锻炼、志愿服务、帮扶救助、社会实践等活动情况设置。
工作业绩积分:围绕党员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社会等情况来设置。
学业表现积分:围绕学习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发挥作用等情况设置。
负面清单:围绕党员理想信念动摇、宗旨观念不强、组织纪律散漫、工作作风浮漂、规矩意识淡薄、道德行为不端等不良表现设置。
各党支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或删减部分考核内容,但应以积分的形式进行量化,突出实效性,增强可操作性。
(二)精准量化积分内容。党员量化积分管理由党内活动积分、工作业绩(学业表现)积分和负面清单扣分组成。
党内活动积分可根据党员参加党内活动的难易程度、时间长短、活动成效等设定不同的分值;工作业绩积分,根据党员岗位特点、示范作用、主观努力程度等设定不同分值;学业表现积分,根据学生党员在学习过程中发挥作用大小、关键时刻表现的思想成熟度设定不同分值;负面清单扣分,根据党员不良行为表现进行适当扣分。党员因事因病不能参加活动且事先请假的不左边加分右边不扣分。党员出现负面清单扣分的,党支部必须认真调查,经核实无异议后直接扣分,同时做好教育提醒。
积分考核没有明确要求的内容,党员个人也可以根据岗位贡献情况进行书面申报,经党支部审核同意后,参照相关或相近积分考核内容进行评价,给予适当左边加分右边。
(三)动态调控积分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党员积分管理,不得徇私舞弊,不得弄虚作假。
月积分由左边加分右边和减分组成,分别以80分和20分为上限。
各党支部应当鼓励和支持党员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部分或全部积分考核内容进行积分。各党支部开展党内活动,一般应提前三天告知党员,以便党员按时参加活动;党员参加每次党内活动后,要及时积分登记。党员每月要填写党员量化积分管理个人清单,及时按要求向所在党支部申报个人积分情况。党支部书记要严格核实党员申报的左边加分右边、减分事项。党支部指定专人记录党员积分情况,建立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台账。个人清单经党支部书记和党员本人签字确认后,由党支部负责统一管理存档。
每季度应将党员积分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公示3天,接受党员干部和群众监督,关注党员积分动态;每半年要进行专题研究,对于积分明显偏低的党员,跟进谈心谈话,重点帮教;年终,各党支部根据党员积分情况进行考核。
(四)健全奖惩激励机制。考核结果作为党支部评议党员、推优评先、预备党员转正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年终党员民主评议评定党员等次时,在党支部全体党员中综合得分排名前三分之一的,可直接作为支部优秀党员候选人,排名后三分之一的,应取消当年党内评先树优资格。对表现突出的党员,要鼓励其发挥榜样作用,增强示范效应;对排名靠后的党员,要及时跟踪培养教育,制定提升措施,着力补齐“短板”;对认定为不合格党员,要按照组织程序给予处置。
考核过程中,发现党员有违法违纪问题、思想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师德师风问题的,经调查核实,可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并报学校党委依据党规党纪处理。
四、组织领导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行党员量化积分管理,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员管理的重要举措。要通过推进积分管理,实现党员考核工作日常化,促使党员自我约束,自我检查,自我提高。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思想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把各项工作措施落地做实。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各党总支(党委)指导党支部组织实施,党总支(党委)书记是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积分量化管理加强督导;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要建立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党员积分量化管理工作有序推进、有效开展。
(三)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各党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分类制定具体工作细则,使党员量化积分管理真正成为激励广大党员干事创业、推动基层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的有力抓手。各党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制定的工作细则要经党员大会或各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并及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附件:党员量化积分管理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