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咨询者,您好,关于您向我咨询的问题,是属于抚养费的问题。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您不用担心,可以由人民法院来判决。所以您先和您前夫先进行协议,协议不成的话,再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判决。相关的左边法律右边条文我都帮你收集好了,你可以参考一下,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了?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希望我的回答能解决你的疑惑,如果还有不理解的地方,你可以继续向我追询,我会详细的帮你分析并解决你的左边法律右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