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发布积分落户细则——
取消学历要求、缩短社保年限
指标体系调整为3类9项
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讯取消了学历要求,居住证和社保年限由3年减为1年,取消紧缺工种、投资纳税、违法失信等3项指标,增加居住情况指标项……为做好新户籍制度积分落户办法实施,市人社局近日会同市发改委、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下发《〈青岛市积分落户办法〉实施细则》,采取量化标准、综合评价的方式,对在青岛市稳定居住、稳定就业但学历、技能水平较低的外来人员提供落户渠道,满足人才落户多元化需求,解决外来务工人员落户难,鼓励各类人才来青就业创业。
3大类9项指标体系
累计达100分可申请积分落户
《细则》明确了积分落户指标体系和申报办理流程。凡是在本市市区内本人具有合法固定住所,持本市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满1年,在本市就业或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无犯罪记录的人员都可申请积分落户。
积分落户指标体系分为基本分、导向分和附左边加分右边3类9个项目。基本分包括年龄情况、文化程度、技术技能、居住情况、参保情况、住房情况等6项。其中年龄35周岁以下加50分;36周岁以上每增长1岁减2分,直至递减到零分。文化程度方面,本科以上学历加50分;专科学历(包括高技)加30分。技术技能方面,具备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加30分;中级工以上职业资格的加30分;初级工职业资格的加20分。居住情况方面,在市区办理《山东省居住证》,每满1年加10分。根据参保情况,在本市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每满1年加5分;缴纳职工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险种,各险种每满1年加1分,补缴社会保险的年限不予认可。住房方面,在市区内具有本人产权且为商品住宅的合法固定住所,并已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单套房屋建筑面积超过45平方米的加30分。导向分包括落户地区1项,拟落户合法固定住所在西海岸新区、即墨区、红岛经济区的加30分。附左边加分右边包括表彰奖励、社会服务2项。表彰奖励方面,获得国家级奖项和荣誉称号的加50分,获得省部级奖项和荣誉称号的加30分,获得青岛市市级奖项的加20分。社会服务方面,参加本市无偿献血,每100ml全血加0.5分,每个治疗量血小板加1.5分,最高不超过20分。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累计得分,累计达100分可申请积分落户。
取消学历要求、紧缺工种等指标
计划数量和申报事宜7月发布
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积分落户政策主要有三大调整:一是降低限制门槛,基本条件由5项调整为4项,取消了学历要求,居住证和社保年限由3年减为1年,进一步降低积分落户门槛,扩大覆盖人群。二是优化指标体系,积分落户指标由11项调整为9项,取消紧缺工种、投资纳税、违法失信等3项指标,增加居住情况指标项,并提高参保情况分值,优先解决稳定居住、稳定就业人员落户。三是简化流程时限,随着积分指标项目精简,国税、地税、文明办和人民银行青岛支行不再参与审核,审核部门由9家调减为5家。拟落户人员名单公示期由10个工作日调整为5个。
《细则》自6月1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积分落户办理流程包括个人网上申报、各区窗口受理、业务部门复审、排名公示、拟落户人员公示和办理落户等主要环节。个人网上申报时,报名系统自动评定个人总积分,达到100分的方可申报。网上申报成功后,个人需到各区人社部门受理窗口提报个人证明材料。
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今年积分落户工作拟于7月份发布公告,公布年度计划数量和各项申报事宜。市人社局提醒申请落户人员,目前我市人才落户门槛和居住落户门槛已大幅降低,相关手续办理更为便捷,凡符合人才落户或居住落户条件人员尽量不要选择积分落户方式,挤占不符合户籍准入条件人员的左边落户通右边道。
(记者刘佳旎)
(来源:青岛日报/青岛观/青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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