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注意点:
1、购房记录以最新的系统认定为准;
2、近5年分配的动迁房,算“名下有房”,但不算“5年内有购房记录”
3、本市户籍在其他城市读博期间也可提供证明计算积分,非本市户籍在上海读博年限提供证明计算积分(硕博连读只计算博士年限;所有博士年限按照常规年限计算)
4、退休人员在积分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正常缴纳的社保,按规定计算积分
5、公务员在职期间(如无社保记录)由在职机关单位提供在职证明,可计算积分
6、服役军人社保积分计算情况可参考第三条
7、一次性征地补偿和镇保实际缴纳情况不同,具体可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