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人才引进
以下为人才引进所需材料(35岁以下,统招本科学历)
1、告知单需本人填写)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学历证书(学历毕业证书认证须在教育部学信网下载打印);
4、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5、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6、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7、申请落户地集体户口首页;
8、落户本人或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名下合法固定住所证明(近亲属关系的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依据、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和房主同意落户证明);
9、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学历要求: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与积分落户政策不同,人才引进政策对学历要求比较严苛,必须是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才可以。也就是说,诸如自考本科、成人高考、远程教育、业余教育、开放教育等多种类型获得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并不被人才引进政策所认可。通过这些方式获得的学历,如果可以在学信网上查到并作出学历认证,就可以在积分落户政策中加上相关的学历分值,所以这些申请者可以考虑以积分入户的方式落户天津。
天津积分落户
1、在天津有居住证。
2、社保缴满1年(社保的期限是截止到申请时间前一年的12月底)。
3、连续1年的个人所得税记录。(申报月份前一个月起向前推12个月)
4、根据政策的左边加分右边制度,积分达到140分及以上才可以申请落户。
申请人申请积分应当登录市居住证积分专栏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填写《天津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并按照《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的规定,结合自身的情况准备相应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交给用人单位整理汇总:
(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二)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和毕业证书;
(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四)结婚证、配偶在本市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证明;
(五)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项证书、荣誉称号及表彰决定;
(六)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荣立一、二、三等功的证书、立功受奖登记表及退出现役登记表;
(七)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或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八)申请人生育或者收养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合法生育审批证明或收养证明;
(九)申请人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十)颁证日期在3个月内的中国发明专利登记簿副本;
(十一)申请人交件之日前1个月内的简版个人信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