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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日报·上海观察记者从中国上海网获悉,上海《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户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正式出台,明确将合理调控户籍人口机械增长,有序引导长期在沪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人员的落户预期和选择,目标是到2020年全市常住人口规模控制在2500万以内,人口结构更加合理,人口素质进一步提升,人口布局进一步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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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意见》,此次上海户籍制度改革的基本原则是“坚持总量调控、结构优化”、“坚持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坚持权责对等、梯度赋权”、“以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为基础,健全梯度化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发挥居住证凭证享有公共服务的主渠道作用”,“坚持公平公正、依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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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指出,到2020年,本市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全市常住人口规模控制在2500万以内,人口结构更加合理,人口素质进一步提升,人口布局进一步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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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备受关注的落户政策方面,《意见》明确了三类不同的落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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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完善人才落户政策。聚焦城市功能提升和转型发展需要,以“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居住”为基本条件,以能力和贡献为导向,突出人才的市场发现、认可、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人才落户政策,优化特殊人才引进通道,做好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落户和留学生落户政策的平衡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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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统一平衡投靠落户政策。加强投靠落户政策的统筹平衡,建立统一的投靠落户政策,稳妥解决历史遗留户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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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深化完善积分落户政策。完善居住证、居住证转办常住户口、直接落户政策,在此基础上,逐步建立积分落户政策。根据综合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具有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连续居住年限等为主要指标,合理设置积分分值。按照总量控制、公开透明、有序办理、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达到规定标准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本市常住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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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上海还将建立统一的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取消本市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调整并逐步完善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会保障、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研究完善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政策,进一步健全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基本公共服务及便利提供机制。加强户籍规范管理。健全实有人口登记制度。加强实有人口信息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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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保障合法权益方面,将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积极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合法权益。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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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步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基础制度,形成全市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居住证持有人按照规定享有义务教育、社会保险、住房、基本公共卫生、计划生育、证照办理、资格评定等服务待遇。加强基本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根据做实基本管理单元的要求,重点在撤制镇、大型居住社区等基本公共服务资源薄弱地区和人口导入地区进行补点,提高服务可及性和便利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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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图来源:腾讯新闻?编辑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