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办理过上海居转户或者是上海居住证积分的家长都清楚,在办理过程中总是要求自己提供各种各样的材料,是在是非常麻烦。但是好消息来了,以后在办理过程中,这些材料可以不用提供了。
前不久,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民政局“一网通办”改革及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通知,其中里面就提到要深入推进“一网通办”改革:推动“一件事”业务流程优化再造落实落地。根据市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梳理编制本局“一件事”业务流程优化再造清单,按照“两个免于提交”(凡是本市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凡是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实施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发证方式、管理架构“六个再造”,实现办事指南标准化、精细化、场景化。
提炼一下重点:
1、凡是本市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
2、凡是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原则上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
1《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地址及本人信息页(或户籍证明)
3承诺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
4劳动(聘用)合同
5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包括:
(1)未婚:无需提供材料。
(2)已婚:结婚证盖章页及信息页。
(3)离异:离婚证盖章页及信息页、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4)再婚:结婚证盖章页及信息页离婚证盖章页及信息页、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5)丧偶:丧偶相关证明篇【如户口注销信息页】。
6本市落户证明材料,包括:
(1)自有产权房:申请人或配偶在沪不动产权证地址信息页(或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地址信息页)。
(2)直系亲属产权房:直系亲属在沪不动产权证地址信息页(或租用居住公房凭证地址信息页)、直系亲属的同意落户证明
【需注明与申请落户人的关系】。
(3)单位集体户:单位集体户口簿地址信息页(或户籍证明)。
(4)如均无上述落户情况的,可按公安相关规定申请挂靠社区公共户。
7:2019年1月至今的个税税单及企业纳税客户端截屏
8其他材料
(1)具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权的单位需要提供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复印材料等。
(2)企业非法人单位(分公司)的,提供用人单位上年度在沪缴纳增值税税单和其他在职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很多材料免于提供,对于办理上海积分落户还是有非常大的帮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