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纪積分:持证人年纪在56-60周岁以上,积五分;年纪每降低一岁,積分提升2分。
2、教育经历:教育经历指标值最大得分110分,持证人依照国家文化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机构要求获得的被国家认同的国內外学历和学位,可得到積分。持证人获得专科(高职院校)文凭,积50分。持证人获得高校本科文凭,积60分。持证人获得高校本科文凭和学士学位证书,积90分。持证人获得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积一百分。持证人获得博士生学历和学位,积110分。
3、专业技术技术职称和职业技能:专业技术技术职称和职业技能指标值最大得分140分,持证人在上海市工作中期内获得的专业技术职务就职职业资格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资格证书和专业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资格证书且技术专业、技术工种与所聘职位相符合,可得到積分。
持证人获得专业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积15分。持证人获得专业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积30分。持证人获得专业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积60分。持证人获得专业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要求或等同于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要求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积一百分。持证人获得专业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或高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要求,积140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依照要求需要申请注册的,申请注册后给予大大左边加分右边。
1、在上海市做出杰出贡献并得到相对奖赏,或在上海市评为晋升为高級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工(国家**职业资格资格证书)且技术专业、技术工种与所聘职位相符合的,并不受持证上岗及缴纳社保期限的限定。
2、在上海市远郊区地域的文化教育、环境卫生等职位工作中满五年的,持证上岗及缴纳社保期限可减少至五年。
3、近期持续三年在上海市缴纳城区社保数量高过上海市上本年度员工平均收入2倍以上的,或是近期持续三年记税薪资收益高过去年同业竞争初级技术性、专业技能或管理工作年平均薪资工资水平的,技术水平的管理和重要职位工作人员并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级别的限定。
4、按本人在上海市对外直接**(或项目**市场份额)测算,近期持续三个缴税本年度内总计缴纳总金额及每一年最少缴纳额做到上海市要求规范的,或是持续三年聘请上海市职工总数做到要求规范的,有关项目**和自主创业优秀人才并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级别的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