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6月19日电(记者仝宗莉)今天上午,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宣布,从7月1日起,《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将正式实施。根据新的《办法》,上海将实行居住证积分制度,不再区分A证、C证,而是根据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持证人积分达到标准分值,可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同住子女可在上海参加中考、高考。
据了解,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参加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的境内来沪人员,均可申请居住证积分。积分体系包括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
积分管理办法明确:持证人有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记录或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
上海市政府表示,《办法》实施后,原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内的仍可使用,期满需新办及申请积分的,按新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