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合理地配置教育资源,规范有序地推进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就学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区特制定2022年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段积分入学办法,现对原公告作调整,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积分入学对象和条件
(一)申请积分入学对象
2022年秋季申请在奉化区就读一年级和七年级的随迁子女。
(二)申请积分入学条件
1.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在奉化区内有稳定职业;
2.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奉化区有相对固定住所,持有在奉化区取得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3.申请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宁波市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至申请积分入学截止日,已按月缴纳6个月及以上,补缴有效)。
注:随迁子女入学的依据为居住证(超过有效期的请及时签注、补领新的居住证)和量化积分值。录取时将查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奉化工作、生活的有效凭证(租房协议、工资单、纳税证明等),实际在奉化工作、居住半年以上的(以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为准)将优先考虑。
二、积分入学时间安排及程序
(一)积分入学时间安排
1.申请时间:2022年4月11日—2022年5月10日(线上申请24小时开通,线下申请仅限工作日:8:30—11:30;13:30—16:30),逾期不再受理。
2.审核时间:2022年4月20日—2022年5月10日。
(二)积分入学申请程序
符合申请我区积分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可选择以下方式办理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手续(两者选其一):
1.线上申请:电脑端登陆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新居民一件事”服务专区(宁波本级区域)或者手机端登陆浙里办APP搜索“浙里新市民”服务专区,在积分入学应用中自主上传各类资料进行线上申请。
2.线下申请:携带申请积分入学须提供的相关材料,到现居住地(暂住地)所在的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量化积分受理窗口进行线下申请。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见下表:
单位
申评窗口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人
锦屏街道办事处
锦屏街道茗山路251号
一楼行政服务中心
毛威
岳林街道办事处
岳林街道岳林东路311号
资源配置和综合(政务)服务中心
康军
莼湖街道办事处
莼湖街道东盛路308号社会矛盾
纠纷调处化解中心
任炳杰
西坞街道办事处
西坞街道镇南路91号
矛调中心一楼大厅
邬永波
尚田街道办事处
尚田街道尚方路31号
便民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