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证人.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持有人配偶身份证的原件及和复印件;3、持证人结婚证(同住;
3.子女父母离婚的(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子女出生的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同一孩子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户口可以提供户口簿,需提供具有详细地址页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提供具有详细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信息页面);
6.如果同住的子女满16周岁以上的,需提供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证明、学籍证明或学籍卡原件及和复印件;
7.承诺无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