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口落户沈阳,可以“攒积分”实现了!
昨日,沈阳市政府网站发布《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了沈阳积分落户制度的相关细则。
达到120分,准许外来人口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户口迁入沈阳市。
问:什么是积分落户?
答:攒够120分,可落户沈阳
“意见”中提出,在沈阳市城区(“三县一市”除外),建立完善流动人口积分落户制度。
落户考核的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
基础指标:包括学历(职业资格)、年龄、连续办理《居住证》年限、参加社会保险年限等4项指标。
“一票否决”指标:申请人参加邪教组织的,取消申请积分落户资格。
申请人的总积分为基础指标各项分值之和。总积分达到120分的,准许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户口迁入沈阳市。
问:要攒够哪些积分?
答:学历、年龄、居住证、社保都很重要
申请人取得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或取得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可获得积分,最高分值为100分。
申请人学历或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级,积分如下
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取得一级(高级技师),积100分
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取得二级(技师),积90分
大学本科学历或取得三级(高级),积80分
大学专科学历或取得四级(中级),积70分
高中学历(含中专、中职)或取得五级(初级),积60分
申请人取得初中学历或取得专项能力证书的,积50分
申请人为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积40分
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
申请人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积5分;
年龄每减少1周岁,积分增加1分。
连续办理《居住证》年限指标最高分值30分:
申请人在我市城区连续办理《居住证》的,每满1年,积分增加5分(办理《居住证》出现中断的,重新计算积分年限)。
参加社会保险年限指标最高分值30分:
申请人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每满1年,积分增加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