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天津积分落户必须有居住证吗?
答:必须有居住证才可办理积分落户。
天津积分落户办理条件
居住证持有人具备以下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积分:
(一)在我国境内具有合法有效户籍身份;
(二)持有有效的居住证;
(三)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或者在津投资办企业),且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四)在津具有合法稳定的落户地点(包括: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名下私有产权住房、军产房、经公安部门认定具备常住户口登记条件的公产房、公寓等住房;用人单位及市、区县人民政府所属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的集体户口);
(五)居住证积分达到申报指导分值。(2021年指导分值为110分)
居住证办理
在津办理居住登记6个月以上且拟继续居住的境内来津人员,可以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首次申领免收工本费;居住证换领、补领的,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每证收缴10元工本费。受理单位收缴证件工本费后,须开具收费票据。
自然人申请人申领居住证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天津市证件数码相片检测中心出具的近期照片认证回执;
(二)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本人配偶或子女共同在津居住的,还应提供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和出生医学证明;
(三)在本市合法居所的证明。(同居住登记)
温馨提示:
1、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可以由监护人或受托人代为申报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
2、代为申报居住登记或申领居住证的,除规定的申请材料外,监护人还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能够证明监护人和被监护人关系的居民户口簿,受托人还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委托书。
3、居民本人和代办人应当对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性、合法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