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对象:在上海市工作、居住,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并参加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的境内来沪人员,适用本办法。
基础指标及分值基础指标:包含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上海市工作及缴纳社会保险年限等指标。
(一)年龄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
(二)教育背景积分最高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
左边法律右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2、2018上海落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