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报名,填报个人申报信息。初审积分达到100分的,受理窗口打印《积分落户受理回执单》,由申请人检查确认并签字;若初审积分未达到100分的,则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根据复审结果确定最终积分,并按照积分高低对申请人进行排名和网上公示。办理落户,获得落户资格人员,持积分落户卡及所需材料到落户地公安分局办理本人及其随迁人员的《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将户口迁出。
网上报名,填报个人申报信息。初审积分达到100分的,受理窗口打印《积分落户受理回执单》,由申请人检查确认并签字;若初审积分未达到100分的,则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根据复审结果确定最终积分,并按照积分高低对申请人进行排名和网上公示。办理落户,获得落户资格人员,持积分落户卡及所需材料到落户地公安分局办理本人及其随迁人员的《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持《准予迁入证明》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将户口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