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行党员积分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全面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现就在全区各级党组织中推行党员积分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左边习近平右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增强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为重点,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通过构建积分体系、规范考评程序、强化结果运用,实现党员教育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引导党员积极践行“四个合格”,立足岗位左边创先右边争优,在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打造最具创新活力、最具创业激情的首创之区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推行党员积分管理,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全区总体工作目标,把推行党员积分管理的落脚点放在破解发展难题和推动工作落实上,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二)分类指导,层层推进。结合基层党组织不同领域不同岗位不同群体特点,进一步细化、实化积分管理内容,由基层党委和基层党组织分层负责、共同实施,持续发挥基层党支部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主体作用。
(三)动态管理,常态长效。采取年初设定积分项目,定期汇总反馈公示、年底开展综合评定的方式,并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及时调整、补充完善,引导党员紧贴时代、与时俱进,在推进改革发展稳定中当先锋、作表率。
(四)民主公开,广泛参与。要把群众认可作为党员积分管理的重要标准,在积分申报、确定等次等环节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主动监督,确保评定过程公平公正、评定结果真实准确,充分反映社情民意。
三、对象范围(一)全区各基层党组织管理的中共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并按党组织类别分为机关党员、社区党员、学校党员、“两新”组织党员四大类,通过实行党员积分管理制度,不断激发党员队伍活力、提升党员队伍素质。
(二)70周岁以上党员及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等有特殊情况的党员,经本人提出申请、党支部研究同意、上级党委备案,可不纳入积分管理。入党积极分子可参照党员考核项目进行积分管理。
(三)流动党员坚持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和流入地党组织共同管理原则,由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实施。
四、内容程序(一)内容设置党员积分管理实行百分制,由基础积分、贡献左边加分右边、违规扣分、一票否决四部分构成。基础积分,以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为基础,主要体现党员履行基本义务方面的情况;
贡献左边加分右边,以引导党员左边创先右边争优为目的,主要体现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方面的情况;
违规扣分,以规范党员日常行为为主线,主要体现党员违规违章、违反有关制度和秩序规定方面的情况;
一票否决事项,以全面从严治党为遵循,主要体现党员违纪违法和“不在组织、不像党员、不起作用、不守规矩”等其他严重背离党员标准的情况。具体标准参见《×区党员积分管理考核表》(附件1、2、3、4)。党支部评定积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等次;
80-89分的为“良好”等次;
60-79分的为“合格”等次;
6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各基层党(工)委要依据基本标准,围绕共产党员践行“四个合格”要求,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有针对性地研究补充符合各类别党员特点,操作性强的具体实施细则。
(二)积分程序党员积分管理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实施,一般每年为一个积分周期,下一年度1月10日前,汇总确定每名参加积分管理的党员年度考核等次。
主要程序和步骤是:
1.年初设定积分项目。每年初,党支部按照上级党组织明确的积分内容,结合本支部实际和年度工作任务,细化、量化积分项目。积分项目设定后,要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通报,并在党务公开栏内予以公开。
2.及时申报登记积分。党支部要根据党员履行义务、遵守纪律、发挥作用等情况,及时对党员的积分事项进行登记。对需要党员本人提供依据的积分事项,可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支部活动,定期组织党员申报。对党支部不掌握、党员本人无法提供依据的积分事项,可由受惠群众证实积分。党支部要建立积分台账,明确专人负责,每季度报上级党(工)委审核备案。
3.定期汇总反馈公示。各党支部每季度对党员积分进行一次汇总审核,并逐人反馈审核意见,接受党员的申辩、问询。审核意见经确认无误后,应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审核结果由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备案存档。
4.年底开展综合评定。每年底,党支部对党员全年积分进行汇总统计和分类排名,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结合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将党员年度积分情况作为评价其现实表现的主要依据,组织开展民主测评,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确定每名党员的评定等次。党员年度积分和评定等次情况要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备案,并作为日常管理材料存入党员档案。同时,党支部要对积分管理资料进行归档,对年度积分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查找差距,制定改进措施。
(三)结果运用党支部要将积分管理作为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党员的重要手段,定期对党员积分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积分靠前的党员要及时表扬,对一段时间积分落后的党员要督促提醒,并帮助其分析原因、改进提高。积分管理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综合党员年度积分和民主评议情况,对积分靠前、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优先作为上级党组织评先的推荐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党内关怀等方面给予激励;对积分“良好”“合格”等次的党员,要鼓励其向优秀党员看齐,进一步增强党性、改进提升;依照相关规定,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党员,要严格依据《关于印发《×区处置不合格党员办法(试行)》的通知》有关要求,党支部负责人与其进行谈话,并指定专人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对拒不改正的应作出相应组织处置。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积分情况,应作为预备期满转正、确定发展对象的重要依据。
五、组织领导(一)压实工作责任。推行党员积分管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途径,各党(工)委要把积分管理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事项,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各项工作有机融合、统筹推进,认真组织实施,加强工作督导,用好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各项措施,努力为积分管理创造良好条件,提供有力保障。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抓,负总责,从严管理,精心组织,确保党员积分管理工作抓出实效。
(二)加强分类指导。各党(工)委要把搭建载体平台作为推行党员积分管理的重要举措,着眼不同党员类别实际,进一步细化量化积分考核评定标准,与承诺践诺、志愿服务和党员责任区、党员示范岗、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村改居社区无职党员“一编三定”等制度有机结合,保证党员积分管理工作推进有序、务实管用。同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实施动态跟踪管理,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并注意解决好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强化常态长效。各党(工)委要把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作为推行党员积分管理的关键抓手,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党性分析、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扎实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引导党员在严格的组织生活中锤炼坚强党性、提高素质能力。要把党员参加积分管理情况作为考察党员平时表现的重要依据,把处置不合格党员作为推行党员积分管理的刚性约束,客观分析、准确认定,稳妥有序地做好处置对象的教育转化和思想工作。
(四)严格存档备查。各党(工)委要指导各基层党组织建立《党员积分评定工作台账》,对每名党员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并将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和民主测评结果在管理台账上如实登记。对受到告诫提醒、帮教整改和组织处理党员的有关资料要进行专卷保存。各党(工)委要于每年6月、12月底前及时将基层党组织各季度积分管理情况汇总上报区委组织部备案,并于第二年1月10日前,结合年终工作安排,及时将党员积分管理年度评定结果汇总上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附件:1.×区党员积分管理考核表2.×区党员积分管理情况统计表(一)3.×区党员积分管理情况统计表(二)附件1×区党员积分管理考核表项目考核内容分值自评分党小组初评分党支部评定分基础分项目(80分)1.政治合格方面。认真学习左边习近平右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6分);
牢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爱党护党(6分);
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左边习近平右边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8分)。违规发表或转载违背党中央政策决定言论的每次扣5分。
2.执行纪律合格方面。遵守组织纪律,执行党的决议,履行党员义务(5分);
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三会一课”及党内活动,每月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10分);
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机关单位管理规定,切实维护集体利益(5分)。无理由不按规定执行党的“三会一课”制度、不积极参加党内组织生活、支部活动等每次扣5分,请假每次扣3分。
3.品德合格方面。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8分);
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提升个人品德修养(6分);
讲文明树新风,带头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自觉抵制各种歪风邪气(6分)。存在违规违章、违反有关制度和秩序规定,视情节严重程度经党支部研究后予以相应扣分。
4.发挥作用合格方面。爱岗敬业、履职尽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各项任务(10分);
积极参与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社区建设、服务居民群众(10分)。对党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消极怠工或作出承诺没有特殊原因无法履行的,每次扣5分。
左边加分右边项目(20分)5.向单位党组织提出合理化建议并采纳的(3分)。
6.牵头或参与的某项创新工作受到上级认可批示的(5分)。
7.积极参加机关党组织开展的“亮身份、当先锋”活动,窗口和服务单位“岗位建新功,党员见行动”活动,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和党员责任区创建取得良好成效的(5分)。
8.认真履行岗位目标责任,工作成绩突出,年内受到所在党(工)委以及区级以上表彰奖励的(5分)。
9.经支部会议认定其他可左边加分右边的项目(2分)。
一票否决项目10.缺乏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拒不服从和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和党组织分配的任务,阻扰、抵制中心工作、重点工程和社会公益事业建设。
11.越级上访、无理重复信访,甚至煽动、组织、参与群体性信访。
12.因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或还在处分期内。
13.连续六个月无正当理由不交纳党费、不参加党内组织生活。
14.信仰宗教,从事、参与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
15.无正当理由经常不参加组织生活。
附件2×区党员积分管理情况统计表(一)单位:
党(工)委(总支、支部)党组织负责人:
填表人:
所属基层党组织名称党员总数党员积分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党组织管理情况未参加积分管理党员数参与积分管理党员数第一季度积分结果第二季度积分结果受告诫提醒党员数受帮教整改党员数受组织处理党员数优秀等次党员数良好等次党员数合格等次党员数不合格等次党员数优秀等次党员数良好等次党员数合格等次党员数不合格等次党员数附件3×区党员积分管理情况统计表(二)单位:
党(工)委(总支、支部)党组织负责人:
填表人:
党员积分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党组织管理情况所属基层党组织名称党员总数未参加积分管理党员数参与积分管理党员数第三季度积分结果第四季度积分结果受告诫提醒党员数受帮教整改党员数受组织处理党员数优秀等次党员数良好等次党员数合格等次党员数不合格等次党员数优秀等次党员数良好等次党员数合格等次党员数不合格等次党员数
创新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探索党员管理新思路
江油市贯山镇党委书记
万
彪
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党员合格,党的组织才坚强有力。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勇于自我革命,从严管党治党,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贯山镇党委针对基层党员宗旨意识不强、示范带动作用不明显等问题,创新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及星级化评定试点工作,从党建着手改革,以党建引领行动,切实提升基层组织凝聚力,助推乡村振兴。
一、背景与动因
贯山镇位于绵阳市江油市城区东部,东接江油大道,南通京昆高速,西融中坝城区,北连农业公园,距江油市区10公里,幅员面积37.38平方公里,辖7个行政村,现有总人口4479户人,其中党员555人。从党员结构来看,老年党员多,党员流动性强,党员管理存在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是组织生活随意。一些党员宗旨意识不强,参加组织生活的内生动力不足,党员的集中性党课学习和支部活动出勤率难以保证,组织生活开展成果不佳。
二是党员示范带动作用不明显。党员参与工作响应度不高,在村组的示范引领作用影响力不够,标杆作用难以体现。
三是党员评价不精准。党员工作及作用发挥情况缺乏量化评价标准,民主评议党员基本评印象,评价方法相对简单,评价标准不够具体,评价结果得不到充分展示和运用。
二、主要做法
2018年1月,贯山镇以高新社区、清平村、三教村三个党(总)支部为试点,遵循“分类指导、量化评价、树先争优”的原则,采取党员积分制为党员评星定级,引导党员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一)出台积分方案,明晰评分细则。根据年龄、工作职务、岗位特点、身体状况等不同特点将党员划分为五类:在职村(社区)社(组)干部党员、设岗定责党员、一般党员、长期生病或行动不便的特殊党员、流动党员,设定基础积分、民主评议积分、贡献左边加分右边评判标准及积分细则。
(二)严格考评程序,规范运行环节。成立党员干部积分登记考核小组,制发《党员积分卡》,按照评分细则加扣分形成党员基础积分(总分80分),每季度通过政治素质、担当作为等方面测评形成党员民主评议积分(总分20分),加上贡献左边加分右边(无上限)汇总积分,经党(总)支部会议讨论通过后公布排序并报镇党委备案。年终时根据考评结果为党员评星定级,95分以上的五星党员为优秀等次,80-94分四星、三星党员为合格等次,60-79分二星、一星党员为基本合格等次,60分以下为无星党员不合格等次。对出现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
(三)完善奖惩措施,树立标杆意识。将党员积分情况与党员表彰奖励、评先评优、关爱扶持、教育管理相结合,树立标杆意识,扩大模范党员影响力。五星党员,年终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党(总)支部给予表彰奖励,并作为镇级及以上单位评先评优的优先推荐对象。四星、三星党员在年终考核中确定为合格等次。二星、一星党员在年终考核中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取消任何评先评优资格,党(总)支部对其进行警示谈话,安排优秀党员结对帮教,督促其抓好整改和转化工作。无星党员,年终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由党(总)支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贯山镇坚持引导基层党组织把积分制管理工作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两促进、两不误”。将基层党建“3+2”书记项目、党员示范岗、党员结对帮扶、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等工作全部融入党员积分制管理当中,让党员一切贡献都归结在“积分”的高低及评定格次上,把党员的自主服务与组织的工作安排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形成以党员积分制管理为总抓手,各类工作为载体,党员自觉服务群众为基础的党员管理新格局。
三、思考与启发
通过探索实践,党员积分制管理为党员管理注入了新活力。目前,试点村(社区)共341名党员参加了党员积分制管理,试点成效显著,党员管理实现了“精准管理”,组织生活实现了“主动参与”,党员监督实现“全面监督”。在试点中,我们得到三点启示:
(一)加强基层党建工作,要有强烈的问题意识,以问题为导向,突破惯性思维和定向思维的束缚。左边习近平右边总书记指出,我们中国共产党人干革命、搞建设、抓改革,从来都是为了解决中国的现实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加强基层党建工作必须有强烈的问题意识,从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发现问题,并对问题作深入的研究剖析,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与措施。贯山镇在党员管理中创新引入积分制管理,正是针对传统教育管理存在的组织生活的随意性大,党员示范带动作用不明显,考核评价缺少量化指标等突出问题提出的因应措施,开启了党员教育管理新模式。
(二)将积分制管理考核运用到党员管理中,形成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党员考核评估体系,更具客观性、公正性。引入积分制,有助于建立完善党内政治生活质量考评机制,使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好坏,党员学习教育效果不再是凭印象、凭感觉、凭报告等主观判断,而是量化的、刚性的数据显示。贯山镇党员积分制管理,正是通过积分管理系统的建立,改变了以往较为主观的评判模式,考核评比更加客观公正。
(三)发挥“互联网+”信息优势,实现党员积分制管理的精准化。信息网络技术迅猛发展,贯山镇下一步可考虑充分运用信息网络,不断拓展基层党建工作的内涵和空间。应用“互联网+”思维,促进党员管理与信息化管理有机结合,打造以积分制为牵引的一体化、综合性的党员管理平台,确保党员管理工作始终有“痕迹”可循、有数据可查。
关于在争当“美丽春和服务先锋”中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的实施细则
各村(社区)党总支、其他街道属党组织:
为确实抓好街道党员队伍建设,以引导、教育、管理和监督来激励全体党员在“美丽春和”建设中增强责任感和荣誉感,争当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先锋模范。现根据党章有关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下述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促进街道经济社会发展为核心,坚持夯基础、带队伍,通过进一步健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规范和建立健全党员教育管理长效机制,激发党员自觉参与、自我管理的主观能动性,增强各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从而为推动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一)规范党员教育管理。以建立健全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为目标,积极探索不同类别基层党员的有效管理措施,结合党员志愿者活动、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农村党员户挂牌定星、有职党员承诺评议、党员服务月等工作,着力解决各级党组织中存在的党员活动开展难、无职党员作用发挥难、流动党员管理难、民主评议党员流于形式等突出问题,形成一套切实有效、符合实际的党员管理制度。
(二)激发党员先锋意识。通过实施积分制管理,增强党员责任感和荣誉感,促使党员自觉增强党性修养,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自觉发挥作用,走在广大人民群众前列,积极营造党组织、党员左边创先右边争优的良好氛围,体现党的先进性。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在实施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工作中,积极探索更加科学、规范、有效,切合实际的基层党员评议、教育、管理、作用发挥等方面的措施办法、不断健全完善,形成长效机制,长期发挥作用,促进街道党员管理工作。
三、实施范围
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在全街道党员中推行,年老体弱、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可不纳入积分考核范围。
四、积分考核方法、内容
党员积分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分为“基础得分+左边加分右边-扣分+民主评议分×20%”四个部分。评分细则如下:
(一)基础分。基础分每季度不超过10分,全年不超过40分。基础分主要考核党员履行基本义务的情况,具体包括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理论学习、及时缴纳党费、按时参加“三会一课”、远程教育学习和党内活动、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规定等情况。
(二)左边加分右边项。左边加分右边项每季度不超过10分,全年不超过40分。重点考核党员在完成工作任务、联系和服务群众、维护和谐稳定、弘扬正气、推动发展等方面做出的贡献和努力,主要包括带头承诺践诺、参加每月公益活动,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发挥积极作用,为群众办好事实事,按时高效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等。左边加分右边内容主要与党员完成设岗定责情况相挂勾,同时还要与党员示范岗、承诺践诺、党员责任区、服务月、志愿服务、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等完成效果相结合。
(三)扣分项。实行反向扣分制,按季度考核,每季度扣分不超过20分。重点考核党员不履行设岗定责所确定的岗位职责,如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工作懒散、办事不力、群众反映差等情况。
(四)民主评议分。实行年终党员民主评议制,对党员测评实行量化评分:优秀的分值范围为85分以上,合格的为60—85分,不合格的为60分以下。最终民主评议分值=民主评议分×20%。未纳入积分考核的党员,由党组织根据平时表现评定综合得分。
此外,党员若违法违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聚众参加“非正常上访”的,根据受处分轻重程度及造成不良后果的程度扣分,实行一票否决、积分清零。
五、评定步骤
党员积分考核评定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党员据实申报。党员每月完成支部安排的工作或自主完成某项任务后,及时向党支部报告,党支部安排专人做好记录,其他党员群众也可向支部反映左边加分右边、扣分事项。
(二)支部审核认定。党支部每季度召开支部会议,根据党员每月的积分申报情况,通过民主评议后按照积分标准给矛量化打分。
(三)季度考核公示。上级党组织成立党员积分考核小组,根据支部审核情况、日常记录、台账资料和群众反映,每季度考核认定党员的积分情况,并在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的查询、监督。季度考核认定的积分,要逐一记入党员积分手册及管理台帐。党员对积分有异议的,可向所属党组织进行反映,党组织调查核实后,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处理。
(四)民主测评:测评工作在年末党员冬训时,以支部为单位对每一位党员进行测评。参加测评的人员要包括上级党组织成员、党支部党员及村(居)民代表、群众代表。
六、积分结果的运用
要将积分结果作为党员奖惩的重要依据,其中:
(一)总分在80分以上、排名前列的党员,可按一定比例推选为街道级优秀等次,授予“美丽春和先锋模范”称号,同时优先作为各级表彰的推荐对象、优惠政策的享受对象。
(二)综合得分在60—79分之间的党员,评为合格等次,其中,对70分以下的党员开展后进整顿,由党组织书记进行约谈,提出改进意见,切实帮助提高,鼓励迎头赶上。
(三)综合得分在60分以下的党员,由所属党组织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改正,视情况作出处理;连续两年得分在60分以下的,按不合格党员处理,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分别给予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党内除名等处理。同时,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不得列为慰问的对象,取消次年发放农村困难党员补助的资格。
此外,为避免党员积分制管理流于形式,每年各党组织要有2%—5%总分在60分以下的党员,在报请街道党工委后,进行重点帮带或处置。
七、强化组织保障和制度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组织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党组织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党员积分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确实把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当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有效抓手,大胆探索创新,不断深化和丰富党员积分考核管理的内容和形式。
(二)掌握工作要点。当前,各党组织要结合实际,尽快研究制定出相对统一、简洁明了、易于量化考核的设岗定责细化表,完成党员的设岗定责,将其纳入积分考核中,从而解决左边加分右边、扣分执行难的问题。
(三)强化督导检查。街道组织办要加强对各村(社区)党总支及其他党工委所属党组织党员积分制管理的业务指导和检查;各党总支要确实承担具体落实职责,定期采取专项督查、随机调研、适时抽查等多种方式督促下级党组织落实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工作;各党支部要主动了解掌握党员左边加分右边、扣分事项,结合党员自评及群众反映情况,对照积分内容和标准,逐项认真核准党员每季度积分。
对于思想不重视、行动迟缓、工作不得力、效果明显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季度考核公示。积分考核实行“每月申报、季度登记公示、年末总评”制度。党员每月申报,人手一本积分手册,按季度逐年登记;党支部做好党员积分手册和台账登记,并按季度张榜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党总支每季度汇总台账,并将完成情况进行公示;街道党工委每季度公示各党总支及直属支部的工作开展情况。
(五)强化舆论宣传引导。街道宣传办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等媒体,做好信息收集及报送,广泛宣传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引导广大党员自觉参与到积分制管理工作中来。要注重对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进行总结推广,加强对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用身边典型教育引导身边人,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着力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推动党员积分制考核管理深入开展。中共春和街道党工委
关于2021年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为积极探索党员教育管理有效形式,提升对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精细化水平,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全面加强新时代党员队伍建设质量,决定在全镇实施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县推行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推动党员教育管理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为全镇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适用范围
党组织关系隶属我镇的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可参照执行。因年老体弱、行动不便、身患重病的党员,本人提出申请后,经支委会研究,支部党员大会通过,报镇党委审批后,可不参加党员量化积分管理。流动党员在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参与积分管理,每季度向组织关系所在支部提供参加组织生活、作用发挥等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凭有关证明可以进行积分管理。
三、积分内容
1.政治过硬:重点考核是否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是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重大原则问题上旗帜鲜明,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勇于发扬斗争精神,在涉及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等原则问题的政治挑战面前敢于亮剑,敢于同违规违法宗教活动作坚决斗争等。
2.纪律过硬:重点考核是否自觉遵守党章,严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否认真遵守组织纪律,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安排,自觉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党的组织生活,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是否认真遵守廉洁纪律,模范遵守国家左边法律右边法规;是否认真遵守群众纪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诚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是否认真遵守工作纪律,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履行工作职责;是否认真遵守生活纪律,坚决避免生活奢靡、贪图享乐、低级趣味、餐饮浪费等。
3.品德过硬:重点考核是否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价值观;是否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尊老爱幼、睦邻友好、勤俭持家;是否讲文明树新风,关心公益事业,带头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自觉抵制“黄赌毒”等。
4.能力过硬:农村党员重点考核在致富带富、助力脱贫攻坚、参与乡村治理、推动乡村振兴等方面的表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党员要重点考核守法经营、安全生产、技术创新、凝聚职工、服务社会等方面的表现;机关事业单位党员要重点考核创建模范机关以及促进事业发展等方面的表现。
四、考评办法
党员量化积分管理以百分制考评,由基础项、左边加分右边项、减分项、测评项四部分组成。
1.基础项:设定为xxx分,党员完成党支部规定内容可获得相应积分,完不成的予以扣分,扣完为止。
2.左边加分右边项:根据党员贡献情况,适当予以左边加分右边,累积左边加分右边最多不超过xx分。
3.减分项:党员受到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等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置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一次不少于xx分的扣分。
4.测评项:党支部每年结合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基础上,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按百分制得出测评分。
其中,平时考核包括:基础项、左边加分右边项、减分项,年终得分原则上按不低于xx%比例计入量化积分;民主测评即为测评项,得分原则上按不高于xx%比例计入量化积分。
五、考评程序
镇党委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实施党员量化积分管理,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一支部一办法。各党支部按照镇党委明确的积分内容,结合工作目标,对量化考评相关内容进一步细化,形成具体实施方案,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报镇党委备案后方可实施。
2.一月度一登记。党员每月xx日前提出个人申报,以支部认定的方式,在个人提出申请后x日内对党员基础项、左边加分右边项、减分项等情况如实进行登记;对党员群众反映的有关情况也要做好调查核实。负责登记人员一般由支部组织委员或村文书(必须是党员)担任,如有特殊情况,也可从其他党员中推选。
3.一季度一亮分。党支部一般每季度核算一次党员积分并向党员反馈。党员对核算结果有异议的,党支部应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审核确认。积分汇总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在党员大会上通报并进行公示。
4.一一总评。党支部每年年底,对党员全年积分进行核算、汇总。经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后,通过灯塔-党建在线e支部、党务公开栏、党员大会通报等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党员量化考核得分报镇党委审核备案。
六、结果运用
党员量化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其中“优秀”等次数量一般不超过所在支部党员人数的三分之一,基础分不足xx分或扣分超过xx分的原则上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对于“优秀”等次的党员,党组织可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党内关怀等方面给予激励。各级党内表彰、党代会代表推选时,原则上从近年来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党员中推荐。
对于“合格”等次的党员,党支部要与其谈心谈话,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
对于“基本合格”等次的党员,由党支部书记或支部委员结对帮教,也可以由镇党委进行集中帮教,督促做好整改和转化工作。
对于“不合格”等次的党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处置程序,灵活运用“机关第八党支部”转化职能,稳妥慎重进行组织处置。
七、组织领导
1强化领导,压实责任。镇党委将把推行党员量化积分管理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党员教育管理长效机制和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认真研究谋划、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工作扎实开展。
2.精心组织,加强督导。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本方案,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坚持从实际出发,结合工作实际,根据不同领域党员特点,对量化积分内容、考评办法、考评程序进行完善。同时,镇组织办将联合镇纪委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加强监督管理。
3.注重宣传,培树典型。镇党委将充分发挥典型引领作用,通过报纸、电视、网络、手机等主流媒体,多形式宣传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方法步骤,充分凝练各支部发现的好做法,不断推动支部建设。
请各党支部于每月xx日、每季度末月xx日分别将本月、本季度积分情况上报镇党委并备案,每年x月中旬,镇党委将启动上党员量化积分汇总工作。
党员积分管理评定办法范本
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从严管理与有效激励相结合,根据xxx精神,针对区的实际情况,将党员义务明晰化、先锋评价公开化、考核管理痕迹化,运用日常工作积分制、工作突出左边加分右边制、工作失误减分制、关键工作“一票否决”制的动态管理办法进行百分量化考评,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具体管理评定办法如下:
一、积分对象
全局所属在职在岗党员和预备党员。(除年老体弱、长期生病、行动不便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支部大会通过,并经机关工委批准后,可以不参加“党员积分管理”)。
二、积分标准
党员积分分为:“日常行为积分”、“评议积分”、“贡献积分”等三部分构成。其中,“日常行为积分”与“评议积分”按照4:1的权重构成100分,“贡献积分”为左边加分右边项目。
(一)积分办法
1、日常行为积分(80分)。主要根据党员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推动工作开展等表现情况,给予相应积分。主要内容包括:带头学习提高(15分),带头争左边创佳绩右边(15分),带头服务群众(15),带头遵纪守法(20分),带头弘杨正气(15分)。
2.民主评议积分(20分)。
民主测评在年终党员大会上进行,测评党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分为“好”、“一般”、“差”三个等次。测评分值按百分制计算,并将测评分按所占比例20%计入党员积分。计算方法为:民主测评得分=(“好”的票数×1+“一般”的票数×0.8+“差”的票数×0.6)÷总票数×100。
(二)奖、扣分办法
1.奖分
(1)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调研文章、学术报告、专题消息、通讯等,每篇奖2分;在区级刊物发表调研文章、学术报告、专题消息、通讯等,每篇奖1分(同一项内容累计计分不能超过3分)。
(2)年内个人受到市级及以上表彰加5分、区级表彰加4分、所在党工委表彰加3分、所在党支部表彰加2分(同一项目不同级别表彰的不能累计左边加分右边,一般以最高级别表彰计分)。
(3)在工作中有所创新,成效显著的,每项奖3分,特别突出的,每项奖5分。
(4)党员承诺之外的事项,按奉献大小,经支部会议研究酌情奖分(同一项内容累计计分不能超过2分)。
2.扣分
(1)个人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影响单位形象的,或在上级检查、暗访中受到处理的,每例扣3分。
(2)坚持原则,遵章守纪,不参加黄、赌、毒和一切迷信活动以及违规上访行为,每违反一项扣3分。
(3)受到群众有效投诉,对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出现一次扣3分。
(4)发生其他事件,经所属党支部研究,酌情扣分(每项扣分不超过3分)。
3.一票否决
党员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左边法律右边法规的,实行一票否决(积分为零)。
三、组织实施
党员积分制管理以年终民主评议党员为界,以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以党支部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党支部要结合单位绩效考核、考核等制定《积分管理评定细则》。
(一)党员据实申报。党员如实填写《党员积分申请表》,及时向所在党支部申请积分,党支部安排专人做好记录,其他党员群众也可向支部反映党员积分事项。
(二)支委进行初评。党支部每季度召开支委会,根据支部掌握的党员履行义务、完成工作、承诺践诺等情况,按照支部确定的积分事项、积分标准、扣分办法、左边加分右边条件,核实和初评每名党员的季度积分。
(三)半年审核汇总。原则上,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申报、支委初评的积分情况,由参会党员评议通过,确定党员季度积分,并由专人负责填写《党员积分管理登记表》。
(四)公示季度积分。半年审核汇总后,党支部及时将党员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干部群众及服务对象监督。党员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向党支部反映,党支部应调查核实,核实情况向党员通报。
(五)年终综合评定。结合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计算出党员综合积分,计算方法为:党员综合积分=(基础分+累计履职分+累计奖分-累计扣分)+民主测评分×20%。
四、结果运用
综合积分结果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年老体弱、长期病卧、身体残疾、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支部核实、报上级党(工)委审批同意可不纳入积分制管理,由所在党组织根据平时表现评定综合得分,但原则上不参加评先评优。单位派出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第一书记)原则上参加所驻村积分管理,积分情况由村按季度反馈派出单位,考核结果共用,但只能参加一边评先评优。综合积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党员,按一定比例评为“优秀”等次,优先作为各级表彰的推荐对象。综合积分在60-80分的党员,评为“合格”等次。综合积分在60分以下(不含60分)的党员,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由党组织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