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户籍迁移指南及办理方法
根据规定,毕业生离校前必须将本人户籍迁出学校,并按照户口迁移证上的地址在有效期内及时办理落户手续。现参照户口迁移的一般原则及凌云路派出所的相关要求,对毕业生的户籍迁移做如下建议:
一、户籍迁移去向:
(一)、上海生源毕业生
户籍目前在学校的毕业生,离校前须将其户口迁往家庭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的公共户(具体落户地址可咨询居住地所在派出所)。
(二)、非上海生源毕业生
1、进沪就业户籍审批通过:
落户地址按以下3种情况选择其一:
(1).用人单位有本单位集体户口的,可落户单位集体户口(具体落户地址向用人单位咨询)。
(2).落户其他地址(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处、自购商品房及亲戚朋友)的,按照公安部门相关规定办理,相关信息请向落户警署(派出所)咨询。
(3).以上情况均未涉及的,可申请落户实际居住地的社区公共户(具体落户地址可咨询居住地所在派出所)。
2、进沪就业户籍审批未通过或直接申请办理居住证的:
落户地址:家庭户口所在地或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