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办理户口须知
一、办理户口迁移不需要到学生处,其本人可直接到湾里派出所办理,但必须三证齐全,缺一不可。三证原件包括: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其中派出所还需要留存报到证和毕业证的复印件各一份,另外要携带一表就是(湾里派出所常住人口登记表)请辅导员老师到学生处档案室领取发给学生。
二、凡是委托他人办理学生户口迁移,必须有委托人在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书。公证书明确户口迁移详细地址及所迁入公安局派出所名称,并携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办理,还需要代办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方可办理。
三、户口与档案的问题及毕业后的落户问题
1、学生档案和户口没有任何关联,毕业生档案到就业办办理。
2、户口迁移随报到证走,前提是你确定办理报到证的单位能否接收你的户口迁移,并且提供接收你落户公安局派出所的名称及住址给湾里派出所,否则已经迁出就无法落回,切记,如果是报到证的地址不是你想去的户口所在地,那么就要到就业办重新办理改派。
3、具体的迁移时间待教务处通知毕业典礼时间后另行通知。
学生处
2016年5月14日
浏览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