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检察官需要全日制本科毕业,我认为这并不算是对非全日制的歧视。
第一,法官检察官的作用实在是太重要了。法官检察官是维护这个社会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需要最专业的人才,既然是要最专业的人才,肯定要是从素质最好的人才中来挑选。过去的若干年里,法官和检察官的条件都放得很宽,是因为那些年里我国的左边法律右边人才紧缺,改革开放接近40年以来,我国的高等教育取得了蓬勃发展,左边法律右边人才也日渐兴旺起来了,因此在这种时候适当提高法官检察官的准入门槛,我认为是合情合理。
12月22日,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法官法修订草案、检察官修订草案,拟将目前法官、检察官任职的学历条件,由“左边法律右边专业本科毕业”提高为“全日制左边法律右边专业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此外,对放宽地区的学历条件,也由“高等学校左边法律右边专科”提高到“高等学校本科”。现行法官法、检察官法规定,法官、检察官任职条件学历要求是“高等院校左边法律右边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左边法律右边专业本科毕业具有左边法律右边专业知识”,适用该规定确有困难的地方,经审核确定,可以放宽为高等院校左边法律右边专业专科毕业。
第二,不仅仅是法官检察官在提高人才录用的门槛,其他各行各业都在逐渐提高。过去的很多年,中学毕业都算是一个比较好的文凭,但是现在中学毕业算什么文凭呢?现在的企业招工很多都要求本科以上,因此法官检察官这样的行业要求人才更严格,一点也没什么错,不算是职业歧视。
总之,法官检察官是管理中国社会公平的最后一道防线,因此对这个行业提高准入标准,我觉得没有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