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学毕业生落户武汉
?申请条件
年龄不满45周岁(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的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经教育部学历认证)毕业生,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申请落户。
?办事流程
县(市、区)公安机关受理→审核→办结→派出所归档
?申报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学生落户登记类)》(必须)
2.《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必须)
3.毕业证原件(必须)
4.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学校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必须)
5.居住凭证(含自有房屋所有权凭证、租房合同或协议、借住证明、单位证明),自有房屋非本人的需提供关系凭证及房屋落户同意书(该房有户口的提供户口簿)(必须)
6.配偶及子女随迁的,需提供关系凭证
7.业务主体人照片(申请人本人持申报户口登记表自拍照片)(必须)
?收费标准:免费
?承诺期限:2个工作日
二、中专(技校)毕业生落户武汉
?申请条件
1、武汉地区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或取得中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工学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技工学校招生的毕业生);
2、外地生源毕业生不满1年在汉就业并列入我市急需专业目录范围,本市新城区生源毕业不满2年在中心城区、开发区就业的。
?申报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学生落户登记类)》(必须)
2.拟落户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必须)
3.拟落户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必须)
4.《毕业证》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必须)
5.《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技工学校毕业生还需提供中级工以上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必须)
6.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自有房屋权属凭证,在单位集体户或社区公共户落户的,提供单位证明或租房合同或借住证明。
7.业务主体人照片(申请人本人持申报户口登记表自拍照片)(必须)
?收费标准:免费
?承诺期限:3个工作日
三、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落户
?申请条件
武汉市生源大中专毕业生回原籍落户。
注:1、户口在学校集体户、出国人员管理中心,申请回原籍;
2、户口在外地单位集体户、人才集体户,在汉就(创)业回原籍。
?申报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学生落户登记类)》(必须)
2.拟落户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必须)
3.毕业证、学历认证证明(必须)
4.原注销户口记录(必须)
5.父(母)户口簿或自有房屋权属凭证(必须)
6.学校集体户、出国人员管理中心回原籍需提供:迁移证(省外)
7.单位集体户、人才集体户回原籍需提供:就(创)业凭证
8.业务主体人照片(申请人本人持申报户口登记表自拍照片)(必须)
?收费标准:免费
?承诺期限: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