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工作的非全日制学员,档案由工作单位继续保存,无需将档案移交至学校。毕业的时候没有找到工作,那么学校是可以帮我们保管两年的时间,如果在这期间内还没有找到工作,那么学校就会将我们的档案打回原籍。
无工作的非全日制学员,档案由户口所在地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保存。部分人力资源管理局并不接受这种个人手持未经钢印密封的档案,可以打电话询问,然后将自考的档案放在我们户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就可以了。
扩展资料:
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是用人单位选拔、聘用毕业生的重要依据。因此,学生毕业后,其档案能否准确、及时、安全地到达用人单位手中是非常重要的。
超过择业期仍未落实工作的同学,档案打回原籍过程中容易形成“死档”,或者档案长期在自己手里超过两年,又或者五年内没有交档案保管费而被人才市场机构封存等使档案变成“死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