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通知 | 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2022届非全日制MBA(EMBA)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择业观,经研究

评选通知 | 上海财经大学商学院2022届非全日制MBA(EMBA)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长观和择业观,经研究决定,项目开展2022届MBA(EMBA)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比例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招生计划的2022年应届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延期毕业、休学、保留学籍学生除外)。

  

上海市优秀毕业生,不超过应届毕业生人数的5%;校级优秀毕业生,不超过应届毕业生人数的10%。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毕业生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左边法律右边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信用记录。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具有较强的实践和创新能力。

  

4、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赴西部、边远、贫困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优先推荐评选。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优秀毕业生参评资格:

  

1、违反国家左边法律右边法规、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并在处分期限内的;

  

2、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无故未按时注册、未缴纳学费的。

  

(三)对未能正常毕业、有违纪违规行为等情况的学生,一经查实,学校将撤销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并收回荣誉证书。

  

三、评选原则

  

商学院结合MBA项目特色,按照综合测评结果由高到低排序进行初评。根据学生的申请,结合第二课堂学分进行最终评定。

  

综合测评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测评(百分制)=答辩成绩*40%+[总学分平均绩点*(100/4)]*55%+[第二课堂学分*(100/3)]*5%

  

四、评审程序

  

1、请2022届非全日制应届生根据自身情况自愿申请,需如实、按时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并于5月13日周五17点前邮件向学院提出申请。同时,提供在读期间获得证书的情况以及相关证明和自我陈述材料。学院将结合申请毕业生答辩成绩、总学分绩点和第二课堂参与情况等综合考量,根据评选比例筛选出候选人。

  

2、学院将市、校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单在学院官网公示3天,计划公示期为5月18日至20日(由于5月17日本学期答辩结束,公示期推后一天)。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公示阶段向学院提出申诉。学院会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

  

3、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市、校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单等相关材料计划于5月20日上报学生工作处。

  

4、学生工作处汇总全校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名单,报校奖助领导小组审议,并将评选结果在校内公示7天。其中,上海市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经全校公示无异议后,报市教委审核。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MBA中心学位办公室

  

联系方式:左边官方微信号右边Sufembaxw学位办小黝黝

  

附件: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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