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毕业生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1.最高学历
博士27分
硕士24分
本科21分
2.毕业学校
教育部重点建设高校、在沪“211工程”高校、科学院在沪各研究所(名单见下篇文章)15分
其它“211工程”高校、中央直属研究生培养单位、上海各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名单见下篇文章)12分
其他高校及研究生培养单位8分
3.学习成绩
(按照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专业(班级)综合排名对其等级进行评定)
一级(成绩综合排名前25%)8分
二级(成绩综合排名26%-50%)6分
三级(成绩综合排名51%-75%)4分
四级(成绩综合排名76%-100%)2分
4.外语水平
通过CET-6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或专业英语八级8分
通过CET-4级、四级成绩达到425分(含425分)或专业英语四级7分
外语类、艺术类或体育类专业外语课程合格7分
5.计算机水平
毕业研究生7分
理科类计算机高级水平或免予此项要求的专业(数学类、电子科学类、电气信息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7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省级二级)水平7分
理科类专业计算机中级(省级二级)水平6分
文科类专业计算机初级(省级一级)水平6分
艺术、体育类专业相关课程合格6分
二、用人需求要素分
(一)基本要素
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高校毕业生中信誉度良好5分
(二)重点领域要素
录用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导向专业(依据《上海市重点领域人才开发目录》及“十一五”期间人才需求调查结果制定,毕业生3分
在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导向专业基础上,录用列入教育部、上海市重点学科所在高等院校的毕业研究生3分
(三)重大项目要素最高不超过10分承担国家级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远郊地区社会事业单位、市级艺术剧团等用人单位急需的构建和谐社会紧缺人才。具体项目及用人单位名单由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认定。
三、标准分
标准分为非上海生源进沪就业申请上海市户籍的基本资格分。进沪就业的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其各项要素累积分值高于标准分的,可办理上海市户籍;低于标准分的,办理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标准分由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市政府户籍人口机械增长调控要求确定。
各位意向上海的考生和家长,需要仔细分析这些相关信息,不同打分标准的学校和专业见张老师下一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