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的发放对象是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填写《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带齐申请表和以下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劳动合同、银行卡(或存折)、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证在户口所在街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申领)(以上证件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②用人单位出具的上年度从业人数、营业收入情况和所属行业的证明;③近6个月社保缴费明细。
毕业生提交补贴申请后,市人社局收齐相关资料后按批次进行审核、公示、审批、拨付等程序兑现补贴。
扩展资料: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三条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注重普惠,重点倾斜。落实国家普惠性的就业创业政策,重点支持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创业,适度向中西部地区、就业工作任务重地区倾斜,促进各类劳动者公平就业,推动地区间就业协同发展。
(二)奖补结合,激励相容。优化机制设计,奖补结合,充分发挥各级政策执行部门、政策对象等积极性。
(三)易于操作,精准效能。提高政策可操作性和精准性,加强监督与控制,以绩效导向、结果导向强化就业补助资金管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