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青年报综合中国新闻网、澎湃新闻、时间视频等上海网络辟谣
据@时间视频,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管局近日针对一起虚假商业宣传案件进行行政处罚。
2021年5月,上海佑杰家政公司发布一则“清华毕业生求职保姆”的商业宣传。
该宣传内容显示,29岁的李静毕业于清华,本科学历,目前是保姆阿姨管家,月薪3.5万,还包含多项信息并附有一张女子照片。经查,宣传内容均为虚构,照片系软件修改虚构。
涉案家政公司在发布上述商业宣传时,并未收到清华毕业生求职简历和应聘申请。该公司因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被市场监管局罚款20万元。
去年,佑杰公司在小红书上发布帖子称,90后家政服务人员李某本科毕业清华大学,曾在汤臣一品四口之家带一岁多宝宝早教辅食,并配有一张女性的头像照片。此后,“清华毕业生做家政阿姨”的消息引发热议。但经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该家政公司在发布上述商业宣传时,并没有收到清华毕业生正式求职简历和应聘申请。该商业宣传“人员基本信息”内容中,李静为其虚构的人名,其对应的性别、籍贯等信息也为虚构。
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披露了更多细节。例如:
该商业宣传“工作经历”内容中,所谓的“2016年~2018年汤臣一品四口之家【助理】附带一岁多宝宝早教辅食”系出自该家政公司2021年3月11日签订的家政服务的案例,但该家政服务并非由李静提供;
“2019~2021,上海九间堂三口之家【管家】统筹安排阿姨工作”的工作经历是涉事家政公司虚构;
该商业宣传“公司评价”内容也无实际人物对应,是该家政公司根据其经验编写,并无客观事实依据;
相关商业宣传内容中所配的女性“头像照片”也是该家政公司通过互联网委托他人利用电脑软件修改虚构,现实中并无实际人员与之对应。
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该家政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万元整。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了相关处罚信息
清华毕业生求职保姆照疑为盗用他人
涉事家政已删除相关信息
此前,佑杰家政在某平台发布的“清华毕业生求职保姆”的消息,引发热议。
2021年6月,据中国新闻网消息,求职简历上的照片很可能并不是求职者本人,而是浙江某高校大二女生。照片是在她照片的基础上,PS移植了别人的眼睛。
记者发现,佑杰家政已删除上传的“清华毕业生求职保姆”相关信息,并发公告:公司接到多家媒体电话影响到了公司正常业务,决定删除。
2021年6月16日,上海市松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涉事家政公司以涉嫌虚假宣传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