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青岛生源未就业毕业生落户
未落实就业单位,报到证签发回户籍地的青岛生源毕业生,持①报到证、②身份证、③户口迁移证、④入学前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迁出证明到户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开具入市左边落户通右边知书后,到家庭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二)派遣期内本科及以上学历已就业毕业生落户
在本市已落实用人单位的毕业生,在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后,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已派遣到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劳动(聘用)合同、户口迁移证、居民身份证到单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落户手续。其中,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和黄岛区生源毕业生在本市就业的,到家庭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落户手续。
(三)派遣期内专科学历已就业毕业生落户
毕业生在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城阳区(不含青岛红岛经济区)和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就业的,在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及派遣手续后,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正规就业手续,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的,持毕业生的毕业证、报到证(已派遣到用人单位)、签满两年的“劳动合同”(事业单位提供“聘用合同”)、缴满两年的“个人参保证明”,到单位所在地或家庭所在地公安分局办理户口迁移审核手续。
在黄岛区(不含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青岛红岛经济区就业的,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按以上流程及材料到单位所在地或家庭所在地公安分局办理户口迁移审核手续。
属本市生源毕业生回生源地落户的,直接到家庭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落户手续。
在即墨市、胶州市、莱西市和平度市就业的,可持相关材料直接到单位所在地或家庭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四)办理时间
即时办理。
(五)办理依据
《关于青岛市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手续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青人社字[2015]9号)
(六)联系方式
区域联系电话办公地址
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0531-济南市燕子山路2号430房间
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189号青岛人才中心一楼公共服务平台
市南区市南区延安三路105号民生大厦一楼大厅1号窗口
市北区市北区鞍山二路48号市北区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一楼
李沧区李沧区枣园路17号李沧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二楼
崂山区崂山区银川东路9号崂山区人力资源大厦213室
城阳区城阳区正阳路222号城阳区人才中心四楼
原开发区黄岛区峨眉山路396号光谷软件园51号楼2楼大厅
原胶南市黄岛区水灵山路59号市民中心一号楼5楼
高新区高新区智力岛路1号创业大厦B座1901室
即墨市即墨市烟青路949号新汽车站西侧人力资源市场三楼
胶州市胶州市北京路2号行政服务大厅西楼裙楼五楼
莱西市莱西市烟台路79号莱西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平度市平度市杭州路52号平度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一楼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