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正值毕业季,许多大学生纷纷踏入社会,开始新的人生,有些人已经开始获得人生的第一笔工资。但2020年,就业压力大,为减轻毕业生、实习生的压力国税局发布了最新的减负公告《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
1、应届毕业生
纳税调整:对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
例:大学生小张2020年7月毕业后进入某公司工作,公司发放7月份工资为7000元,根据以前的规定内容,小张需要交超出5000元后的税,即2000元的税,按照税率3%来计算,小张需要交的(7000-2000)*3%=60元税。
未来的几个月仍是交60元税,在第二年汇算清缴时,个人可以享受6个月基本减除费用扣除额度,多缴纳个税可以申请退还。
根据最新《公告》,小张可以减免的不是5000元的额度,而是前7个月累计的3.5万元,因此小张7月应缴纳的个税为付出(7000元-元),因此无需纳税,并且在随后的几个月里仍无需纳税。
《公告》发布前,刚入职的职场的大学生,只有到第二年汇算时,才能享受全年6万元的减除费用。而现在从年初便开始计算减除费用,减少预缴个税带来的资金压力。
2、首次获得工资的居民
此外首次获得工资居民,个税方面也有调整,例:纳税人小赵2020年1月到8月份一直未找到工作,没有取得过工资、薪金所得,仅有过一笔8000元的劳务报酬且按照单次收入适用20%的预扣率预扣预缴了税款。
9月初找到新工作并开始领薪,那么新入职单位在为小赵计算并预扣9月份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扣除自年初开始计算的累计减除费用元(9个月×5000元/月)。
3、实习生预缴个税调整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收入额-累计减除费用)×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纳税人在本单位开始实习月份起至本月的实习月份数计算。
例:学生小钱7月份在某公司实习取得劳务报酬3000元。那么小钱7月份劳务报酬扣除5000元减除费用后则无需预缴税款,比预扣预缴方法完善调整前少预缴440元。如小张年内再无其他综合所得,也就无需办理年度汇算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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