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在毕业后没怎么管过自己的档案,在工作几年后想考公务员,发现档案里面的毕业生登记表遗失了,不知道该怎么办?下面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如果是全日制的毕业生登记表丢失,完全可以找学校或学院相应部门再要一张。如果是自考《毕业生登记表》丢失,就相当于没有了自考档案,后期如果考公务员或者是研究生会非常的麻烦。毕业生登记表对于自考学历的学生来说格外的重要,因为这张登记表就是自考学生的档案。
根据规定,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高等教育委员会不再补发,但可出具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其效力与原件相同。以下是相关流程:
如果是自考《毕业生登记表》丢失,需要补办《毕业生登记表证明》。
1、自考毕业生生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至毕业所在市级考试机构申请办理的《毕业生登记表证明》一式贰份并加盖市级考试机构公章;
2、自考毕业生携带上述材料至省考试院自考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予以盖章。注:《毕业生登记表》与《毕业生登记表证明》具有同等效力。
3、如果是委托亲朋好友办理,需要出具申请人亲笔签字的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4、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一份,由省教育考试院留存;
5、2006年之前毕业的考生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主考学校自考机构或档案馆复印的毕业生花名册一份,免冠寸照一张。
以上就是档案内的毕业生登记表遗失了怎么办的解答,大家在补办好毕业生生登记表后一定要密封盖章托管到单位或者人才中心,祝大家顺利考上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