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2020届上海市户籍第一批未获批准的毕业生,如须申请第二批落户,可暂不将户口档案转回生源地,如有相关问题和需要可与校就业指导中心联系(联系方式附后)。
如毕业生确认不再申请第二批落户,需要将户口档案转回生源地,请按要求填写《毕业生要求户籍、档案关系转回生源地申请表》(简称“申请表”,下同,校就业信息网下载区下载),经所在学院毕业班辅导员老师签字后送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分别领取户口迁移证(户口在学校的毕业生办理,下同)、就业报到证及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
01
领取户口迁移证
落户地址为家庭户口所在地地址。
办理方法:
1、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依据学生“申请表”所填落户地址,现场办理《户口迁移通知单》,可由他人代办(代办须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生须本人持本通知单、身份证,到凌云路派出所领取《户口迁移证》;由他人代办的,须出具经公证机构公证的委托书。
办理地点:凌云路33号;
3、毕业生持《户口迁移证》到校保卫处户籍室登记。地址:校正门口户籍室。
02
领取就业报到证
报到证签发抬头为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
办理方法:
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依据学生“申请表”,出具《打印就业报到证申请表》,学生自行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领取。
注意:报到证上联(有色联)由毕业生本人持有,是毕业生办理报到和落户手续的凭证;下联(白色联)须转交学院毕业班辅导员,是学院转寄学生档案的凭证。
领取地址:冠生园路401号。
03
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
《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由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签发,是非上海生源毕业生办理申领引进人才《居住证》积分的对应材料。
办理方法:由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申请发放。
办公地点:大学生俱乐部一楼事务大厅(从第四食堂北边通道进入)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非法定节假日)08:30-11:30,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