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乡县各企业: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智汇济宁·才绘圣城”工程加快集聚新时代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措施》(济发〔2020〕13号),现就青年人才引才补贴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和条件
(一)申请范围:新引进全职工作全日制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下称青年人才)并在金乡县登记纳税的企业。
(二)申请条件:新引进青年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日期为2020年6月15日至2021年4月30日,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时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全日制本科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且属首次在济宁就业;用人单位按规定为新引进青年人才缴纳社会保险。
二、补贴标准
(一)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进硕士研究生,县财政3年内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其中对“双一流”高校或原“211”“985”院校的硕士研究生按每人每月3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二)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进全日制本科生,县财政3年内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引才补贴,其中对“双一流”高校或原“211”“985”院校的全日制本科生按每人每月2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三、申请流程
(一)材料收集。用人单位收取新引进青年人才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
(二)资格审核。企业新引进青年人才的,由企业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对审核结果负责。
(三)线上申请。经初审符合条件的,各企业通过人才济宁网站(中的“引进青年人才补贴申请”模块注册申报。其中,引才补贴申请月数计算截至2021年4月。
(四)名单公示。县人社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并拟定“青年人才引才补贴拟发放名单”,在金乡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用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政策兑现。公示无异议的,引才补贴由县财政部门发放到企业。用人单位可按不高于30%的比例从引才补贴中列支引才工作经费,其余资金通过绩效考核方式,差异化补贴给新引进青年人才。
四、有关要求
(一)用人单位应明确专人负责,即日起收集材料,于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6月30日通过人才济宁网站将材料进行上传。
(二)引才补贴申请主体为用人单位,当年未进行申请的,可延至次年申请,次年仍未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申请材料审查核实、资金发放监督工作贯穿政策执行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挪用资金的用人单位,取消申请引才补贴资格,追回已发补贴,并追究负责人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
联系电话:金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7-
附件:引进青年人才补贴系统操作手册(单位用户).docx
金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