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毕业生求职保姆,照片竟是“偷”来的?!律师:这事侵权了

5月26日上海一家政公司在网上发布“清华-保姆阿姨35k管家”的帖子引发大量关注正当大家为清华毕业生做保姆值不值得争论得热火朝天时6月1日,有媒体爆出了另一料:求职简历上的照片很可能不是求职者本人而是浙江某高校大二学生该照片应该是在这位大学生原证件照

清华毕业生求职保姆,照片竟是“偷”来的?!律师:这事侵权了

  

5月26日

  

上海一家政公司在网上发布

  

“清华-保姆阿姨35k管家”的帖子

  

引发大量关注

  

正当大家为

  

清华毕业生做保姆值不值得

  

争论得热火朝天时

  

6月1日,有媒体爆出了另一料:

  

求职简历上的照片

  

  

很可能不是求职者本人

  

  

而是浙江某高校大二学生

  

  

该照片应该是在

  

这位大学生原证件照的基础上

  

再ps(指“图像处理”,简称p图)

  

移植了别人的眼睛

  

6月1日下午

  

记者查某平台“佑杰家政”页面发现

  

“清华保姆阿姨管家”帖子已删除

  

  

该公司在主页发布的最新公告称↓

  

  

那么问题来了!

  

  

1

  

  

如果这张照片是求职者本人上传的,是否构成欺诈?需负哪些责任?

  

  

2

  

  

如果是家政公司擅自用他人照片顶替,是否侵权?是否需承担责任?

  

  

律师解读

  

  

如果这张照片是求职者本人上传的,是否构成欺诈?需负哪些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也就是说劳动者在入职前应就其身份信息、学历信息、从业经历等情况如实说明。劳动者如提供了虚假信息,当然构成了对用人单位的欺诈。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黄铖强表示,若求职者确实盗用了他人照片,则构成《民法典》第1019规定的侵犯肖像权的行为。证件照的权利人可要求该求职者停止侵权行为、消除不利影响、赔礼道歉,如果因此受到了损失,也可要求求职者进行赔偿。

  

如果是家政公司擅自用他人照片顶替,是否侵权?是否需承担责任??

  

  

上海巨明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怡婷表示,只要没有经过他人同意,使用他人肖像的,家政公司就是构成了侵害肖像权。

  

同样的,证件照的权利人可要求该公司停止侵权行为等,如因此受到损失,也可要求进行赔偿。

  

类似的造假情况,之前社长就发布过一篇

  

  

月薪9万员工离职后被查出学历造假,

  

  

公司起诉要求返还工资30万!法院判了

  

  

虚构、伪造各种信息,

  

对于劳动者来说无异于

  

给自己埋下了一颗“定时炸弹”!

  

不论在生活中还是职场上,

  

诚实守信都是非常重要的行为准则!

  

  

①身份信息,不虚报年龄、不使用虚假身份入职,用虚假身份证入职是违法的行为;

  

②从业经历,尤其是一些投资银行、期货公司等对从业经验要求很高的行业,特别重视劳动者之前的工作单位、工作年限等,并额外进行强调,劳动者必须就此进行真实详尽的说明;

  

③身体状况,尤其是特殊环境作业比如餐饮、井下作业等对劳动者的年龄、身体情况就有特殊的要求,劳动者应如实告知,这对于劳动者自身也是一种保护;

  

④特殊工种从业资格证书,在一些专业领域的从业资格,从业资格证书是准入门槛。

  

工粉们对此有啥看法?

  

评论区留给大家啦~

  

综合自上观新闻、澎湃新闻、新闻晨报等

  

本期编辑:茅轶婧

  

上观号作者:申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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